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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招标师《专业实务》复习资料(7)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6-10-14

  招标文件

  1、投标邀请书无需说明发布公告的媒介,但对投标人增加了在收到投标邀请书后的约定时间内,以传真方式予以确认是否参加投标的要求。

  2、与上述“1”相比,在代资格预审通过通知书的投标邀请书内容里,不包括招标条件、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和投标人资格要求等内容。

  3、投标须知正文中的“总则”由下列内容组成:

  ①项目概况。应说明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项目名称、建

  设地点等。

  ②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应说明项目的资金来源、出资比例、资金落实情况等。

  ③应说明招标范围、计划工期、质量要求等。对于招标范围,应采用工程专业术语填写;

  对于计划工期,由招标人根据项目建设计划来判断填写;对于质量要求,根据国家、行

  业颁布的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填写,注意不要与各种质量奖项混淆。

  4、已经组织资格预审的资格审查资料分为两种情况:①当评标办法对投标人资格条件不进行评价时,投标人资格预审阶段的资格审查资料没有变化,可不再重复提交;资格预审阶段的资格资料有变化的,按新情况更新或补充;②当评标办法对资格条件进行综合评价或者评分的,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资格审查资料。

  5、只有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即评标委员会才予以评审。

  6、根据《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第27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投标人少于3个或评标委员会否决所有投标。评标委员会否决所有投标包含了两层意思:①所有投标均被否决;②有效投标不足3个,评标委员会经过评审后认为投标明显缺乏竞争,从而否决全部投标。

  7、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一般适用于具有通用技术、性能标准或者招标人对其技术、性能没有特殊要求,工程施工技术管理方案的选择性较小,且工程质量、工期、成本受施工技术管理方案影响较小,工程管理要求简单的施工招标项目的评标。

  8、综合评估法一般适用于工程建设规模较大,履约工期较长,技术复杂,工程施工技术管理方案的选择性较大,且工程质量、工期和成本受不同施工技术管理方案影响较大,工程管理要求较高的施工招标项目的评标。

  9、★工程施工合同按合同计价方式和风险分担情况,可分为以下4种:

  ①固定总价合同:适用于工程规模较小、技术比较简单、工期较短,且核定合同价格时

  已经具备完整、详细的工程设计文件和必需的施工技术管理条件的工程建设项目。工程

  承包人承担了大部分风险。

  ②固定单价合同:适用于核定合同价格时,工程数量难以确定的工程建设项目,工程承

  包人承担了工程单价风险,工程招标人承担了工程数量的风险。

  ③可调价格合同:适用于工程规模较大、技术比较复杂、建设工期较长,且核定合同价

  格时缺乏充分的工程设计文件和必需的施工技术管理条件的工程建设项目,或因建设工

  期较长,人料机等要素的市场价格可能发生较大变化,合同双方为合理分担风险而需要

  调整合同总价或合同单价的工程建设项目。

  ④成本加酬金合同:适用于核定合同价格时,工程内容、范围、数量不清楚或难以界定

  的工程建设项目。

  10、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计算):价格指数首先可采用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价格部门或统计部门提供的价格指数,缺乏上述价格指数时,可采用上述部门提供的价格代替。价格调整公式中的变值权重,由发包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测算确定范围,并在投标函附录价格指数和权重表中约定范围;承包人应在投标时在此范围内填写各可调因子的权重,合同实施期间将按此权重进行调价。

  11、专业合同条款应约定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时违约金的计算及支付方法:发包人在承包人发出要求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后28天内仍不支付的,承包人有权暂停施工。暂停施工28天内发包人仍不支付进度款,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提出索赔。

  12、工程施工招标标底主要用于评标时分析投标价格合理性、平衡性、偏离性,分析各投标报价差异情况,作为防止投标人恶意投标的参考性依据。但是,标底不能作为评定投标报价有效性和合理性的唯一和直接依据。招标文件中不得规定投标报价最接近标底的投标人为中标人,也不得规定超出标底价格上下允许浮动范围的投标报价直接作废标处理。招标人自主决定是否编制标底价格。标底应当严格保密。货物和服务招标设标底的情况较少。

  13、标底应当保密(在开标时公布),而招标控制价(投标最高限价)应当在招标文件中公布,这是两者的主要区别。

  14、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的规定。投标人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其投标文件,招标文件中应规定相应条款以保证投标人这一权利。投标人补充、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必须同时符合下列要求:①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须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前进行。投标截止期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或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前撤回其投标文件,否则招标人将按规定没收其投标保证金;②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是投标文件组成部分,对招标人、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15、机电产品国际招标允许外国投标人投标。投标人的国别可以是中国,也可以是与中国有正常贸易往来的国家或地区。

  16、国际招标,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异议的时限:异议内容应在开标日5日以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相应的主管部门一次性全部提出,同时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

  17、机电产品国际招标使用美元作为评标货币。

  18、加注“*”号的主要条款(参数)注明若不满足任何一项标注星号(“*”)的条款(参数)将导致废标。原则上“*”号条款(参数)应当同时满足3个以上潜在投标人能够参与竞争。

  19、一般条款和参数的偏离调整:招标文件一般规定在允许偏离范围和条款(参数)进行评标价格调整计算的方法,参数的偏离加价一般为0.5%,最高不得超过1%。

  20、《招标投标法》规定的两类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和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规定的“最低评标价法”和“综合评价法”实质上均属于综合评估法。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的“最低评标价法”属于“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而“综合评分法”和“性价比法”均属于“综合评估法”。

  21、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选择因素及运用:该方法是以价格因素为主导的评标方法。在技术和商务都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条件下,仅对价格因素进行量化折算和评价,而无需对技术因素和其他因素进行量化折算和评价。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者为中标候选人。该方法适用于技术相对简单或技术规格、性能、制作工艺要求比较成熟的货物,其技术标准统一,性能、质量相近或容易比较的,在不追求更高性能的情况下,可选用该方法。

  22、综合评估法的选择因素及运用:该方法是按能最大限度满足招标文件中的各项因素标准,综合评价和选择中标人的方法。凡是技术复杂,技术和管理实施能力及实施方案比较重要,不宜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货物项目,应当采用综合评估法。评估方法一般采用打分法和货币折算等量化方法;评估的因素、标准及其权重应当在招标文件中科学、合理设定,同时应当注意各个评标因素和综合评估指标要统一基础、范围和标准,使各投标文件具有可比性。

  23、货物综合评估法有三种常用的运用方法:

  ①最低评标价法的选择和运用。是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要求的投标文件,根据招

  标文件规定的办法、因素、标准对投标报价、技术因素和商务因素采用货币量化折算评

  估。近年在运用的货物的最低评标价法中开始引入全寿命周期成本(LCC)的理念,

  对于采购后期运行成本较高的货物以LCC最小化作为比较选择的标准。

  ②综合评分法。根据货物特点在招标文件中设定合理的商务、技术、价格评价因素、标

  准及其综合权重比例,并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采用将各评价

  因素化为分数的方法进行综合评审比较,评分最高者为最优。

  ③性价比法。按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后,计算出每个投标人除价格因素以外的其他

  各项目因素的汇总评分,将其除以该投标人的报价得到的商数,即为投标人的性价比评

  价总分。评价总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政府采购)

  24、最低评标价法的评标程序包括:符合性检查、商务评议、技术评议、价格评议和资格后审等步骤。

  25、国外货物评标价格=CIF价+进口环节税+国内运输费+国内运输保险费+其他杂费+供货范围调整额+商务偏差调整额+技术偏差调整额

  其中主要计算公式为:

  CIF=FOB+国际运费+国际运输保险费=CFR+国际运输保险费

  国际运输保险费=CIF×国际运输保险费率×货物投保加成系数(一般为110%)

  CIF=(FOB+国际运费)/(1-国际运输保险费率×货物投保加成系数)

  进口环节税=进口关税+进口增值+消费税

  进口关税=CIF×进口关税税率

  进口增值税=(CIF+进口关税+消费税)×增值税税率

  消费税=(CIF+进口关税+消费税)×消费税税率

  国内运输保险费=(CIF+进口环节税)×国内运输保险费率

  26、综合评价法的评标因素中,商务和技术因素的评价可采用以下方法:

  ①排除法:对于只需要判定是否符合招标文件或是否具有某项功能的指标,可以规定符合要求或具有功能即获得相应分值,反之则不得分。

  ②区间法:对于可以明确量化的指标,规定各区间的对应分值,根据投标人的投标响应情况进行对照打分。采用区间法时需要特别注意区间设置要全面、连续,特别是临界点、最高值、最低值等的设定。

  ③排序法:对于可以在投标人之间具体比较的指标,规定不同名次的对应分值,并根据投标人的投标响应情况进行优劣排序后依次打分。

  ④计算法:需要根据投标人的投标响应情况进行计算打分的指标,应当规定相应的计算公示和方法。

  ⑤两步评价法:总体设计、总体方案等无法量化比较的评价内容和要素,可以采取两步评价法:第一步,评标委员会成员独立确定投标人该项评价内容的优劣等级,不同专家评出的优劣等级对应的分值算术平均后确定该投标人该项评价内容的平均等级;第二步,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根据投标人的平均等级,在对应的分值区间内打分。

  26、备选方案的评价:机电产品国际招标评标,对允许提交备选方案的投标文件评审,无论是最低评标价法或是综合评价法,均应当对主选方案评标。投标文件凡未按要求注明主选和备选方案的,应予以废标。如按照投标主选方案评标被列入中标候选人,可以考虑选择投标备选方案,但备选方案必须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且评标价不高于主选方案的评标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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