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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招标师考试《招标采购专业实务》章节重点:第八章开标、评标与中标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6-03-07

  8.2.4评标程序

  (1)初步评审

  1)初步评审内容 初步评审内容包括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

  工程施工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时,还应对施工组织设计和项目管理机构的合格响应性进行初步评审。

  ①形式评审。

  A.投标文件格式、内容组成是否按招标文件规定格式和内容填写,字迹是否清晰可辨;

  B.投标文件提交的各种证件或证明材料是否齐全、有效和一致;

  C.投标人名称、经营范围与投标文件中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相关许可证是否一致有效;

  D.投标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的代理人是否有效,投标文件的签字、盖章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E.如联合体投标,应审查联合体投标文件的容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

  F.投标报价是否唯一。如果提交有调价函,则应审查调价函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②资格评审。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程序的评标。

  ③响应性评审。

  A、投标内容范围是否符合招标范围和内容,有无实质性偏差; B.项目完成期限 C.项目质量要求 D.投标有效期 E.投标保证金; F.投标报价 G.合同权利和义务。 H.技术标准和要求。

  ④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项目管理机构评审。

  2)废标的一般情形

  ①投标文件无盖章且无法人或其授权人签字或盖章的,或者虽有代理人签字但无法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的; ②联合体投标未附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的; ③没有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④投标函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⑤投标人不符合国家或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的; ⑥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且未提供有效证明的; ⑦投标人提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同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为最终报价的,但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⑧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以他人名义或者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⑨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且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的; ⑩无正当理由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 ⑾不符合招标文件提出其他商务、技术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 ⑿招标文件规定可以废标的其他情形。

  国内货物招标和机电产品国际招标的技术标评审中,下述情形投标文件将作废标处理:

  投标文件不满足加注星号(“*”)的主要参数要求或加注星号(“*”)的主要参数无技术资料支持的;

  投标文件技术规格中一般参数超出允许偏离的最大范围或最高项数的;

  投标文件技术规格中的响应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

  投标人复制招标文件技术规格相关部分内容作为其投标文件中一部分的;

  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文件要求的。

  3)投标报价的算术性错误修正

  评标委员会一般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8.2.5详细评审

  (1)工程施工评标的详细评审特点

  1)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详细评审

  评标价计算通常包括工程招标文件引起的报价内容范围差异、投标人遗漏的费用、投标方案租用临时用地的数量、提前竣工的效益等直接反映价格的因素。

  2)综合评估法的详细评审 内容包括投标报价、施工组织设计、项目管理机构等

  ①投标报价评审。②施工组织设计评审。

  ③项目管理机构评审内容主要包括项目管理机构设置的合理性、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其他主要技术人员的任职资格、近年类似工程业绩及专业结构等。 ④其他评标因素包括投标人财务能力、业绩与信誉等。

  (2)货物评标的详细评审要点

  1)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适用于技术简单或技术规格、性能、制作工艺要求统一的货物及其他机电产品等。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投标报价详细评审要点:

  ①评标总价计算依据。确定投标价格以出厂价或货物交至安装地点为依据,在机电产品国际招标中,明确要求以货物到达招标人指定的安装地点为依据。②报价扣除暂列金额。 ③报价修正和折扣计算。 ④评标货币。 ⑤报价缺漏项增加。⑥报价范围调整。⑦报价偏差折价。⑧进口关税和其他税。

  2)综合评估法 技术复杂或技术规格、性能、制作工艺要求难以统一的货物及其他机电产品的评标,一般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具体实施又可分为最低评标价法、综合评价法(即综合评分法)和性价比法等方法。

  ①最低评标价法。

  最低评标价法和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区别: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只对与投标价格直接相关的因素进行量化折价计算评标价格。而最低评标价法往往还需要对货物的性能与效率、售后服务等因素进行量化折价计算评标价格。

  ②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的主要因素有:价格、技术、财务状况、信誉、业绩、服务、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等。

  ③性价比法。也是一种综合评估法。

  (3)服务评标的详细评审要点

  服务评标一般宜采用综合评估法。除特许经营权项目融资招标对投标人的财务状况和融资能力要求较高的项目外,一般服务评标的详细评审主要注重对投标人技术服务方案的科学合理性、服务技术管理能力水平和以往的业绩和信誉。

  1)特许经营项目融资

  详细评审重点是评估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技术和管理方案、融资方案、项目协议响应方案等四个部分。

  ①投标报价。投标报价主要评价投标人投标报价水平的高低。

  A.采用栅栏法评价技术、标的性能没有特殊要求,而对投标人的财务状况和融资能力要求较高的招标项目,在投标人的技术和管理方案、融资方案和协议响应方案被顺次评估合格后,投标价格是决定因素。若以转让资产为标的,则按从高到低排序;若以出售今后服务产品价格为标的,则按从低到高的排序。

  B.采用综合评标法时,投标价格不是决定评标结果的唯一因素,投标价格评估不能像栅栏评标法一样决定评标结果。

  ②技术和管理方案。

  技术和管理方案的评估一般分为两个步骤:第一步,从各个角度对所有投标文件技术方案进行研读,对技术方案的各部分进行优劣排序;第二步,按照评标办法依据专家的分析判定评分。

  采用栅栏评估法评标,技术和管理方案的评估结果为 通过技术评估和未通过技术评估两种,未通过技术评估将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估。

  ③融资方案。

  贷款筹措方案是融资方案的重点,应重点考察银行出具文件的支持力度,支持力度越强则融资方案可靠性越高;评审项目的财务可行性,主要是评审项目投资估算的合理性和成本费用水平,偿债比率和项目的内部收益率。

  ④项目协议响应方案。

  项目协议响应方案的详细评审,一般采取扣分方式,对于符合招标人利益的修改不扣分,对不利于招标人利益的修改视影响程度扣分,不利影响越大扣分越多。如果投标人对实质性条款进行的修改致使招标人无法接受,作为废标处理。

  2)工程勘察设计

  工程勘察设计详细评审重点考核投标人的项目投标设计方案、主设计人员的资历、类似工程设计经验、以往设计信誉等,主要突出两个重点:①“重”投标设计方案,“轻”投标报价和投标商务承诺。②“重”投标设计方案的主设计人资历和经验。

  3)工程监理

  工程监理评标重点考核投标人类似项目监理经验、总监理工程师资历、监理队伍的整体实力、监理大纲的编制和对工程特点难点关键点的认识等。

  ①注重监理单位的资质、能力与信誉的评审。②注重监理单位实际投入现场监理人员的素质。 ③监理大纲的科学可行性。 ④注意对监理单位投入试验检测仪器设备及其应用能力的评审。

  4)科研与咨询 科研与咨询详细评审应注重考核投标人的技术创新能力、经济财务状况、信用状况等。一般要经过阅读标书、集体讨论、现场答疑、推荐评分等程序。

  具体要解决好以下三方面的问题:

  ①技术创新能力的评审:②技术方案评审:③信用状况评审:

  8.2.7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

  (1)评标报告 评标报告应如实记载以下内容:

  1)基本情况和数据表2)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3)开标记录; 4)符合要求的投标一览表; 5)废标情况说明; 6)评标标准、评标方法或者评标因素;7)经评审的价格或者评分比较一览表;8)经评审的投标人排序;9)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与签订合同前要处理的事宜;10)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

  (2)评标报告签署

  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评标报告按行政监督部门规定内容和格式填写。

  (3)中标候选人 (4)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标候选人公示应当注意以下事项:

  1)招标人依法确定中标候选人后,应当根据招标文件明确的媒体和发布时间进行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2)中标候选人公示时间应当按有关规定执行。

  8.2.8评标委员会需要注意问题

  招标人组织评标委员会评标,应注意以下问题:

  1)评标委员会的职责是依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进入开标程序的投标文件进行系统评审和比较,无权修改招标文件中已经公布的评标标准和方法;

  2)评标委员会对招标文件中的评标标准和方法产生疑义时,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要进行解释;

  3)招标人接收评标报告时,核对评标委员会是否遵守招标文件确定评标标准和方法,评标报告是否有算术性错误,签字是否齐全等内容,发现问题应要求评标委员会即时更正;

  4)评标委员会成员及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参与评标的人员应该严格保密,不得泄露任何信息。评标结束后,招标人应将评标的各种文件资料、记录表、草稿纸收回归档。

  8.3中标和签约

  8.3.1确定中标人的原则、步骤

  (1)确定中标人的原则

  1)采用综合评估法的,最大限度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

  2)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能满足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但中标人的投标价格应不低于其成本价。

  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以及其他依法必须招标的施工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2)确定中标人的步骤

  1)确定中标人一般在评标结果已经公示,没有质疑、投诉或质疑、投诉均已处理完毕时;

  2)确定中标人前后,招标人不得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

  3)如果招标人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的,应在评标报告形成后确定中标人。

  8.3.2中标通知书

  中标通知书的内容应当简明扼要,通常只需告知投标人招标项目已经中标,并确定签订合同的时间、地点即可。

  1)中标人确定后,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将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2)中标通知书的发出时间不得超过投标有效期的时效范围。3)中标通知书需要载明签订合同的时间和地点。

  4)中标通知书可以载明提交履约担保等投标人需注意或完善的事项。

  8.3.3签订合同协议

  (1)工程施工合同协议

  合同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 2)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3)专用合同条款; 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设计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8)其他合同文件。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上述约定优先次序为准。

  (2)货物、服务合同协议

  其中应注意:基础设施投融资招标在招标人授标后,先由中标人和招标人草签特许经营协议,然后中标人应该按协议规定的时限、资本金、经营范围注册成立项目公司。最后由项目公司和招标人正式签署特许经营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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