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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师职业资格考试《招标采购项目管理》串讲知识点:货物的质量管理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6-03-11

  货物的质量管理

  大纲要求:

  1.了解货物生产制造许可管理的条件。

  2.了解货物生产企业质量管理体系。

  3.了解产品质量鉴定的作用和分类。

  4.熟悉货物生产制造质量计划、质量控制的主要环节。

  5.熟悉质量检验标准。

  6.熟悉产品售后服务的内容和方式。

  4.2.1货物生产的质量管理(熟悉)

  (1)货物的质量标准:

  1)国家标准

  2)部级标准(行业标准)。不可以与国家标准相抵触。

  3)企业标准。不能与国家标准和部级标准抵触,在产品没有国家和部级标准时,应制订企业标准。

  (2)货物质量监控措施:

  1)安排监理监造。

  2)验收后付清款项。对于特种设备的验收,还往往涉及政府部门的安全验收。

  3)质量付款保函。即在保函中明确责任条款为质量要求,是质量保证的一种方式。

  (3)产品的售后服务:

  1)安装、调试。其收费与否根据合同约定。

  2)维修。一般在质量保证期内由于产品本身的原因导致的维修是免费的。

  3)保养。

  4)质保期内免费服务。

  5)抱怨处理。

  6)紧急需求。

  4.2.2货物的质量监督和质量鉴定(了解)

  质量监督方法和途径:

  1)建立和完善买方市场机制;

  2)建立有效的质量监督体系;

  3)法制监督;

  4)技术监督;

  5)生产许可制度;

  6)社会团体监督制度。

  强制性质量监督手段:

  1)产品认证制度;

  2)生产许可证制度;

  3)质量鉴定。

  生产许可制度是我国产业结构调整和强制性质量监督的重要手段。

  我国对于货物的强制性质量监督手段主要为强制性产品认证(3C认证)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制度。

  在货物生产的质量认证制度中,与产品质量认证对应的还有质量管理体系的第三方认证制度,其核心是证实企业质量管理的基本能力。

  实行工业生产许可制度管理的产品涉及69大类。

  产品质量鉴定组织单位组织3名以上单数专家组成产品质量鉴定专家组,具体实施产品质量鉴定工作。

  4.2.3特种设备的安全要求(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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