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天津造价工程师考后还要关注哪些事项?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7-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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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天津造价工程师考后还要关注哪些事项?2017年造价工程师考试除了关注真题及答案外,大家还需要关注考试成绩查询、合格标准、考后审核、合格证领取等内容。小编特整理如下:
考试成绩公布
根据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7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人考中心函[2017]34号)精神,将于2017年12月底前公布考试成绩,届时考生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成绩查询栏目查询。
合格标准
根据历年造价工程师考试分数线划定标准,2017年造价工程师考试合格分数线各科目参考如下:
科目名称及专业类别 | 分数线 | 试卷满分 |
建设工程计价 | 72 | 120 |
案例分析 | 84 | 140 |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 | 60 | 100 |
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土建) | 60 | 100 |
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安装) | 60 | 100 |
查看>>>造价工程师考试历年合格标准
成绩复查
考试成绩公布后,如考生对本人考试结果有疑问,可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在考试成绩公布后30日内到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河西区黑牛城道40号)办理查询登记(逾期将不再受理考试成绩核查)。
成绩核查范围: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人考中心函[2005]168号)文件规定,资格考试客观题成绩原则上不进行成绩核查,查分仅限于主观题科目。资格考试客观题科目除参加考试但分数为零分,或参加考试但成绩为缺考这两种情况的考生可以申请查分外,其余情况均不受理查分申请。成绩核查由专门工作人员将各项小分重新累加,检查有否漏记、错记,不进行重新阅卷。
资格复审
特别提示:2015年开始实行网上资格审核后,未在天津市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的考生,待成绩公布后全部科目达到暂定合格标准的考生须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持上传的毕业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和证明(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和无违反职业道德证明)进行资格复审,未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放弃,取消该考生全部成绩。单科成绩达到暂定合格标准的考生不进行资格复审。
考试合格证书领取及证书获得的条件
市人才考评中心在国家资格考试合格证书下发到我市后开始证书制作工作,由于国家下发考试合格证书的时间不确定,考生可在成绩公布后,注意登录天津人事考试网查询领取日期及方式。
自2000年起,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以两年为一个周期。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符合免试报考条件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2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