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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造价工程师《造价管理》章节讲义:第二章第二节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8-11-15

第二节 建筑法及相关条例

  一、建筑法

  (一)建筑许可

  【考点】建筑许可

建筑许可

施工许可制度

从业资格制度(了解)

单位资质

专业技术人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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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例题】

  1.【真题】《建筑法》规定的建筑许可内容有()。【2014】

  A.建筑工程施工许可

  B.建筑工程监理许可

  C.建筑工程规划许可

  D.从业资格许可

  E.建设投资规模许可

  【答案】AD

  【解析】建筑许可包括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和从业资格两个方面。

  【考点】施工许可证的申领

申领时间

建筑工程开工前

申领单位

建设单位

签发机关

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特殊情况

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

  【考点】施工许可证的有效期限(3+3+3)

施工许可证的有效期限

①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3个月内开工。

②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当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3个月。

③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者超过延期时限的,施工许可证自行废止。

  【例题】

  1.【真题】根据《建筑法》,获取施工许可证后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建设单位应当申请延期,延期的规定是()。【2016】

  A.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2个月

  B.以三次为限,每次不超过2个月

  C.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3个月

  D.以三次为限,每次不超过3个月

  【答案】C

  【解析】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3个月内开工。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当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3个月。

  【考点】中止施工和恢复施工

中止施工和恢复施工

 

①中止施工,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1个月内报告。

②恢复施工时,应当报告;中止施工满1年的工程恢复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报发证机关核验施工许可证。

③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能按期开工或者中止施工的,应当及时向批准机关报告情况。因故不能按期开工超过6个月的,应当重新办理开工报告的批准手续。

  【例题】

  1.【真题】根据《建筑法》,在建的建筑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2015】

  A.1

  B.2

  C.3

  D.6

  【答案】A

  【解析】根据《建筑法》,在建的建筑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1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并按照规定做好建设工程的维护管理工作。

  2.根据《建筑法》,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因故不能按期开工超过()个月的,应当重新办理开工报告的批准手续。

  A.1

  B.2

  C.3

  D.6

  【答案】D

  【解析】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因故不能按期开工或者中止施工的,应当及时向批准机关报告情况。因故不能按期开工超过6个月的,应当重新办理开工报告的批准手续。

  (二)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

  【考点】建筑工程发包

发包

发包方式

招标发包

直接发包

禁止行为

提倡对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禁止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

禁止指定供货商。

  【考点】建筑工程承包

承包资质

业务范围内

联合承包

共同承包的各方对承包合同的履行承担连带责任。(对外连带)

不同资质等级单位联合承包,按照资质等级低的单位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

工程分包

分包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

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

禁止行为

禁止转包;

禁止肢解分包。

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资质条件的单位。

禁止分包单位再分包。

  【例题】

  1.【真题】根据《建筑法》,关于建筑工程承包的说法,正确的有()。【2016】

  A.承包单位应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

  B.大型建筑工程可由两个以上的承包单位联合共同承包

  C.除总承包合同约定的分包外,工程分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

  D.总承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不承担连带责任

  E.分包单位可将其分包的工程再分包

  【答案】ABC

  【解析】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故D选项错误。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故E选项错误。

  2.【真题】根据《建筑法》,建筑工程由多个承包单位联合共同承包的,关于承包合同履行责任的说法,正确的是()。【2014】

  A.由牵头承包方承担主要责任

  B.由资质等级高的承包方承担主要责任

  C.由承包各方承担连带责任

  D.按承包各各方投入比例承担相应责任

  【答案】C

  【解析】联合承包。大型建筑工程或结构复杂的建筑工程,可以由两个以上的承包单位联合共同承包。共同承包的各方对承包合同的履行承担连带责任。两个以上不同资质等级的单位实行联合共同承包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低的单位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

  【考点】建筑工程监理

建筑工程监理

国家推行建筑工程监理制度。实行监理的建筑工程,建设单位与其委托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订立书面委托监理合同。

实施建筑工程监理前,建设单位应当将委托的工程监理单位、监理的内容及监理的权限,书面通知被监理的建筑施工企业。

工程监理人员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或者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或者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的,应当报建设单位要求设计单位改正;认为工程施工不符合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的,有权要求建筑施工企业改正。

  【考点】建筑安全生产管理

安全生产管理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群防群治制度。

施工现场安全由建筑施工企业负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依法为职工参加工伤保险缴纳工程保险费,鼓励企业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

  【考点】建筑工程质量管理

质量管理

设计单位选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建筑设计单位对设计文件选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

  【例题】

  1.根据《建筑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应建立健全()制度。

  A.责任

  B.追溯

  C.保证

  D.群防群治

  E.监督

  【答案】AD

  【解析】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责任制度和群防群治制度。

  2.根据《建筑法》,设计文件中选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

  A.生产厂家

  B.市场价格

  C.规格、型号

  D.保修期限

  【答案】C

  【解析】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单位必须对其勘察、设计的质量负责。勘察、设计文件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标准,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技术规范以及合同的约定。设计文件选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其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建筑设计单位对设计文件选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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