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造价工程师《造价管理》教材讲义:第三章第一节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6-09-13
中(二)工程项目管理的相关制度
工程建设领域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监理制、工程招标投标和合同管理制。
1. 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10、11、12、13)
项目法人责任制的核心内容是明确由项目法人承担投资风险,项目法人要对工程项目的建设及建成后的生产经营实行一条龙管理和全面负责。(全寿命期)
(1)项目法人的设立
新上项目在项目建议书被批准后,组成项目法人筹备组。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被批准后,应正式成立项目法人(08、10)。
(2)项目董事会的职权(08)
①负责筹措建设资金(12);
②审核、上报项目初步设计和概算文件;
③审核、上报年度投资计划并落实年度资金;
④提出项目开工报告;
⑤研究解决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⑥负责提出项目竣工验收申请报告(07);
⑦审定偿还债务计划和生产经营方针,并负责按时偿还债务;
⑧聘任或解聘项目总经理,并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解聘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项目总经理的职权(09、11、13)
①组织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对项目工艺流程、设备选型、建设标准、总图布置提出意见,提交董事会审查;
②组织工程设计、监理、施工和设备材料采购的招标工作,编制和确定招标方案、标底和评标标 准,评选和确定投、中标单位(09、13)。实行国际招标的项目,按现行规定办理;
③编制并组织实施项目年度投资计划、用款计划、建设进度计划;
④编制项目财务预、决算(13);
⑤编制并组织实施归还贷款和其他债务计划;
⑥组织工程建设实施(11),负责控制工程投资、工期和质量;
⑦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在批准的概算范围内对单项工程的设计进行局部调整(凡引起生产性质、能力、产品品种和标准变化的设计调整以及概算调整,需经董事会决定并报原审批单位批准);
⑧根据董事会授权处理项目实施中的重大紧急事件,并及时向董事会报告;
⑨负责生产准备工作和培训有关人员;
⑩负责组织项目试生产和单项工程预验收(13);
⑾拟订生产经营计划、企业内部机构设置、劳动定员定额方案及工资福利方案; ⑿组织项目后评价,提出项目后评价报告;
⒀按时向有关部门报送项目建设、生产信息和统计资料; ⒁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解聘项目高级管理人员。
2. 建设工程监理制
(1)建设工程监理的范围。下列建设工程必须实行监理:
1)国家重点建设工程。
2)大中型公用事业工程。指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上的下列工程项目
3)成片开发建设的住宅小区工程。建筑面积在5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建设工程必须实行监理;5万m2
以下的住宅建设工程,可以实行监理。为了保证住宅质量,对高层住宅及地基、结构复杂的多层住宅应当实行监理。
4)利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组织贷款、援助资金的工程。
5)国家规定必须实行监理的其他工程。
(2)建设工程监理中造价控制的工作内容。
1)设计阶段。
2)施工招标阶段。编制标底或招标控制价;协助建设单位确定合同结构和合同价。
3)施工阶段。
3.工程招标投标制
4.合同管理制
在工程项目合同体系中,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是两个最主要的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