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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造价工程师《工程计价》教材讲义:第五章第一节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9-11-23

第五章 建设项目施工阶段合同价款的调整和结算

第一节 合同价款调整

  一、法规变化类合同价款调整事项

  法规、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的风险,应约定由发包人承担。

  1.基准日的确定

  目的:合同中约定,合理划分双方的合同风险

  ■ 基准日怎么设定?“28 天”

  实行招标的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的第 28 天。

  不实行招标的建设工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签订前的第 28 天。

  2.合同价款的调整方法

  ■ 时间:合同履行期间,基准日之后发生变化

  ■ 处理:合同双方当事人应按相关规定调整合同价款

  ■ 除外:如有关价格(如人工、材料和工程设备等价格)的变化已经包含在物价波动事件的调价公式中,则不再予以考虑

  3.工期延误期间的特殊处理

  承包人的原因导致的工期延误,在工程延误期间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和相关政策发生变化引起工程造价变化的:

  ★ 造成合同价款增加的,合同价款不予调整

  ★ 造成合同价款减少的,合同价款予以调整

经典例题

  【2018 年·单选】关于法规变化类合同价款的调整,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不实行招标的工程,一般以施工合同签订前的第 42 天为基准日

  B.基准日之前国家颁布的法规对合同价款有影响的,应予调整

  C.基准日之后国家政策对材料价格的影响,如已包含在物价波动调价公式中,不再予以考虑

  D.承包人原因导致的工期延误期间,国家政策变化引起工程造价变化的,合同价款不予调整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法规变化类合同价款调整事项。选项 A 错误,不实行招标的工程,一般以施工合同签订前的第 28 天为基准日。选项 B 错误,对于基准日之后发生的、作为一个有经验的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不可能合理预见的风险,应当由发包人承担。选项 D 错误,如果由于承包人的原因导致的工期延误,按不利于承包人的原则调整合同价款。在工程延误期间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和相关政策发生变化引起工程造价变化的,造成合同价款增加的,合同价款不予调整;造成合同价款减少的,合同价款予以调整。参见教材 P236。

  二、工程变更类合同价款调整事项

  三、物价变化类合同价款调整事项

  四、工程索赔类合同价款调整事项

  五、其他类合同价款调整事项

经典例题

  【2017·单选】关于施工过程中的现场签证,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发包人应按照现场签证内容计算价款,在竣工结算时一并支付

  B.没有计日工单价的现场签证,按承包商提出的价格计算并支付

  C.因发包人口头指令实施的现场签证事项,其发生的费用应由发包人承担

  D.经发包人授权的工程造价咨询人,可与承包人做现场签证

  『正确答案』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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