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深圳造价工程师实行网上考后资格复核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8-01-08
中2017年深圳造价工程师实行网上考后资格复核
一、提交材料复核方式
为方便考生和提升服务,本次提交考后复核材料采取网上提交的方式,无须到现场提交。考生可通过深圳市考试院首页“系统入口”进入“网上业务办理系统”(https://sz12333.gov.cn/tip/ ),具体提交程序和方法见《网上业务办理系统提交考后复核材料的操作指南》(附件6)。
二、网上提交考后复核材料时间
2018年1月8日10:00至1月12日17:00
三、考后复核材料清单及要求
(一)须上传的材料
1.《2017年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一份(附件5);
2.《考生报考承诺书》一份(附件2);
3.《工作简历表》一份(附件3);
4. 考生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军人证,以及学历(位)证书原件;
5. 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条件的考生还须上传1996年8月26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资格证书和聘书的原件;
6. 香港、澳门居民,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相应专业机构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
7. 台湾居民,应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和本人工作单位出具的从事相应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
报名表、工作简历表均须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签字、盖章后上传提交。考生报考承诺书须考生本人签字上传提交。材料不全者不予受理并回退。
(二)深圳市考试院将按照深人考发〔2017〕22号文的相关要求,对预合格考生的资格条件进行考后复核,并上报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复核通过的,由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制作和核发证书;复核不通过及逾期未提交考后复核材料的,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注意事项
(一)相关考生一定要特别注意提交考后复核材料的最后期限。按国家规定,对逾期未提交考后复核材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逾期未提交考后复核材料和考后复核未通过的人员将不予核发证书。
(二)完成提交考后复核材料的考生,在2018年1月8日至2018年1月19日内请保证手机畅通,接收复核结果;也可根据系统提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系统查询复核结果。考后复核通过的考生,请留意深圳市考试院网站《证书信息》栏的证书发放通知,可在网上《网上业务办理系统》申请深圳市邮政局的证书快递到付服务或按时到现场领取证书。
(三)深圳市考试院联系电话:0755-88100099。
附件: 1.2017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暂定合格标准分数线
2.考生报考承诺书
3.工作简历表
参考通知:深圳市考试院2017年深圳造价工程师考试考后复核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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