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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广东省造价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来源 :广东人事考试局 2016-02-17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关于2015年度造价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

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

    根据2015年度造价工程师资格考试数据统计分析,经商住房城乡建设部有关部门,现将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合格标准

科目名称

试卷满分

合格标准

建设工程计价

120

72

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140

84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

100

60

 

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

土建

100

60

安装

100

60

    二、请各地按造价工程师资格考试 合格标准对考试人员可科目成绩进行复核,并与我部人事考试中心核对数据,确认无误后,按要求填写《2015年度造价工程师资格考试情况统计表》(见附件),并与2016年2月19日前送我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备案。备案数据为发放资格证书的依据。
    三、请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及时向社会公布考试合格标准,并抓紧做好发放资格证书发放等考试后期的各项工作。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2016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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