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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造价工程师证书挂靠费个税应该如何缴纳?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8-03-29

  问:我在一家公司任职并同时将自己的注册造价工程师师证挂靠在这家公司。该公司每个月除了工资薪金之外还额外支付给我证书的使用费。这笔使用费应按“工资薪金所得”还是“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答: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00号)的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是指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提供著作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不包括稿酬所得。

  因此,公司支付正常工资以外再支付给个人的证书使用费应当按照“工资、薪金所得”扣缴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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