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证书挂靠”,住建部严厉打击出租出借证书行为!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7-05-10
中关于“证书挂靠”,住建部严厉打击出租出借证书行为!
近日,住建部印发了《建筑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特别点明:严厉打击出租出借证书行为。
注册建造师超过200万
根据住建部公布的数据,截至2015 年底,全国共有注册建造师200余万人,注册建筑师5.5万人,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12.3万人,注册监理工程师16.6万人,注册造价工程师15万人。
从官方网站查到的数据显示,截止2017年1月,全国有注册一级建造师52.7万人,注册二级建造师168.8万人,共计221.5万人。(数据不断更新中)
(仅江苏、浙江、北京3地的注册一级建造师,就占到全国总人数的近30%。)
220多万的体量,是不完全统计的结果,并且这个数字还在不断增加中。去年一年,注册一级建造师人数就增长了15%。
2016年,新增注册一级建造师就有近9万人(89594人)。
2017年,一级建造师新注册人员已达到11794人。
全国注册二级建造师,具体统计如下:
其中,江苏、四川、山东、浙江4省的注册二级建造师人数均超过10万,共占到全国总数的36.5%。
住建部、人社部联手
不光是住建部放出重话,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也要重拳出击,对“挂证”要集中查处一批、曝光一批,让“挂证”行为付出代价,形成震慑。
从去年开始,针对“挂证”的围剿工作,已经全面开始。
围剿策略
策略一:开源(增加证书数量)
人社部负责人提到,2016年共有200多万人取得各类职业资格证书,有效增加了人才供给总量。数量一多,自然就没那么值钱了,“挂证”热情也就降低。
2016年,住建部共发布43批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共计89594人。一年之内,一级建造师增长了15%,这个速度有点可怕的。
策略二:节流(降低企业需求)
人社部:降低资格资质门槛、清理取消与企业资质相关的行政许可事项,减少企业的“挂证”需求。
以建筑业为例,2016年10月,住建部印发《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淡化企业资质与人员资格之间的联系。除各类别最低等级资质外,取消关于建造师、持有岗位证书的现场管理人员等的指标考核。
这个堪称“重磅炸弹”的226号文一出,一建挂靠市场急转直下,部分地区甚至出现了二建证书比一建证书价格更高的反常现象。
策略三:收网(互联网+监管)
这个网,主要是指互联网!依靠互联网平台,由过去的严进宽出,变为严进严出,加强事中事后的监管。接下来,行业监管平台、信用平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社保平台间的数据实现互联互通,一处违规,处处受限。
另外,“信用”将越来越重要。从建筑业到各行业,没有“信用”将寸步难行。而“挂证”一旦被查到,有可能登上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遭受失信联合惩戒。
依靠“四库一平台”,2016年住建部官网公布:
因“挂证”被撤销执业资格的共计72人;
因“注册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不符”或“一人多证多挂”被公开通报批评的,也有数十人人。
这些仅仅是“挂证”后被查出来的,并不包括申请注册过程中就被发现的人员。
全面出击
江苏:
存在“一人多证,多单位登记”的建筑企业和个人,要立即整改。否则,将列入黑名单,并禁止进入江苏建筑市场。
保证同一人员(以二代居民身份证身份号码为准)在我省建筑业施工企业数据库(省内企业和办理过资质资格核验手续的省外企业)所有证件在同一企业内。
浙江:
一个人可以拥有多类资格或职称,但只能在一家企业执业(从业)。
一级建造师等注册执业人员、职称人员、现场管理人员、技术工人,要补充上传执业、职称、岗位、职业证书扫描件;人员信息需要通过二代身份证阅读方式录入信息库,以身份证号码判别人员的唯一性。
消防工程师证:
1、广东:《关于广东省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聘用信息情况的公告》
http://www.gdfire.gov.cn/html/xfxw/tzgg/2017/0310/63703.html
2、北京:《关于清理整治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挂靠问题的通知》
http://www.bjxfj.gov.cn/bjxfj/xwzx/tzgg/index.html
3、湖北:《关于清理整治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挂靠问题的通知》
http://www.hbfire.com/ctxf/news/tz/2017/0301/38686.html
造价工程师证:
各方面都透露出同一个信号,2017年对“挂证”要出重拳,进行全面围剿!
根治“挂证”
人社部负责人说,下一步,有关部门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明确监管责任,行业主管部门负有“挂证”监管的主体责任,要针对本行业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履行职责,尽快研究提出根治“挂证”的方案。
同时,有关部门还将加强信用体系建设、法律法规建设,进一步降低资格资质门槛、清理取消与企业资质相关的行政许可事项,并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增加人才有效供给。
此外,要加强联合抽查。集中查处一批、曝光一批,“挂证”严重的要对当事人、当事企业、违规中介、主管部门追责,让“挂证”行为付出代价,形成震慑。
今年,对“挂证”的查处力度一定会进一步加大,并与企业信用、个人信用挂钩,千万不要图小利而失去个人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