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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造价工程师《案例分析》基础考点:基于网络计划的变更与索赔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8-12-19

  【案例】

  背景:

  某施工单位(乙方)与建设单位(甲方)签订了某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合同约定:工期600天,工期每提前(或拖后)1天奖励(或罚款)1万元(含税费)。经甲方同意乙方将电梯和设备安装工程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承包单位(丙方)。分包合同约定:分包工程施工进度必须服从施工总承包进度计划的安排,施工进度奖罚约定与总承包合同的工期奖罚相同。乙方按时提交了施工网络计划,如图5-12所示(时间单位:天),并得到了批准。

  施工过程中发生了以下事件:

  事件1:7月25日至26日基础工程施工时,由于特大暴雨引起洪水突发,导致现场无法施工,基础工程专业队30名工人窝工,天气转好后,27日该专业队全员进行现场清理,所用机械持续闲置3个台班(台班费:800元/台班),28日乙方安排该专业队修复被洪水冲坏的部分基础12m3(综合单价:480元/m3)。

  事件2:8月7日至10日主体结构施工时,乙方租赁的大模板未能及时进场,随后的8月9日至12日,工程所在地区供电中断,造成40名工人持续窝工6天,所用机械持续闲置6个台班(台班费:900元/台班)。

  事件3:屋面工程施工时,乙方的劳务分包队未能及时进场,造成施工时间拖延8天。

  事件4:设备安装过程中,甲方采购的制冷机组因质量问题退换货,造成丙方12名工人窝工3天,租赁的施工机械闲置3天(租赁费600元/天),设备安装工程完工时间拖延3天。

  事件5:因甲方对室外装修设计的效果不满意,要求设计单位修改设计,致使图纸交付拖延,使室外装修作业推迟开工10天,窝工50个工日,租赁的施工机械闲置10天(租赁费700元/天)。

  事件6:应甲方要求,乙方在室内装修施工中,采取了加快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使室内装修施工时间缩短了10天,技术组织措施人材机费用8万元。

  其余各项工作未出现导致作业时间和费用变化的情况。

  问题:

  1.从工期控制的角度来看,该工程中的哪些工作是主要控制对象?

  2.乙方可否就上述每项事件向甲方提出工期和(或)费用索赔?请简要说明理由。

  3.丙方因制冷机组退换货导致的工人窝工和租赁设备闲置费用损失应由谁给予补偿?

  4.工期索赔多少天?实际工期为多少天?工期奖(罚)款是多少元?

  5.假设工程所在地人工费标准为50元/工日,窝工人工费补偿标准为30元/工日;机械闲置补偿标准为正常台班费的60%;该工程管理费按人工、材料、机械费之和的6%计取,利润按人工、材料、机械费和管理费之和的4.5%计取,规费费率7%,税金3.41%。试问:承包商应得到的费用索赔是多少?

  分析要点:

  该案例按照清单计价模式,以工程网络计划及其实施过程中发生的若干事件为背景,涉及了处理工期和(或)费用索赔的方法。分析和求解该案例需注意:

  问题1的解答需要掌握网络计划关键线路与工期的确定方法。从工期控制的角度来看,位于关键线路上的工作为工期控制的主要对象(即为关键工作)。

  问题2的解答首先要分析每项事件的责任方,只有业主方的责任事件或者是业主方的风险事件发生导致的工期和(或)费用增加,承包商才有理由向业主提出索赔。

  问题3的解答应注意合同关系,丙方(分包商)的损失只能由乙方(总承包商)补偿。因为丙方与乙方有合同关系,对于分包合同来讲,制冷机组质量问题是乙方的风险事件。

  问题4的解答应采用网络分析法,计算计划工期、实际工期和处理工期索赔和工期奖罚问题。

  问题5的求解需注意在清单计价模式下,可进行索赔事件的费用索赔计算方法和取费基数。

  答案:

  问题1:

  答:该工程进度计划的关键线路:①—②—③—④—⑥—⑧。从工期控制的角度看,位于关键线路上的基础工程、主体结构、二次结构、设备安装、室内装修工作为主要控制对象。

  问题2:

  答:

  事件1:可以提出工期和费用索赔。因为洪水突发属于不可抗力,是甲、乙双方的共同风险,由此引起的场地清理、修复被洪水冲坏的部分基础的费用应由甲方承担,且基础工程为关键工作,延误的工期顺延。

  事件2:可以提出工期和费用索赔。因为供电中断是甲方的风险,由此导致的工人窝工和机械闲置费用应由甲方承担,且主体结构工程为关键工作,延误的工期顺延。

  事件3:不可以提出工期和费用索赔。因为劳务分包队未能及时进场属于乙方的风险(或责任),其费用和时间损失不应由甲方承担。

  事件4:可以提出工期和费用索赔。因为该设备由甲方购买,其质量问题导致费用损失应由甲方承担,且设备安装为关键工作,延误的工期顺延。

  事件5:可以提出费用索赔,但不可以提出工期索赔。因为设计变更属于甲方责任,但该工作为非关键工作,延误的时间没有超过该工作的总时差。

  事件6:不可以提出工期和费用索赔。因为通过采取技术组织措施使工期提前,可按合同规定的工期奖罚办法处理,因赶工而发生的施工技术组织措施费应由乙方承担。

  问题3:

  答:丙方的费用损失应由乙方给予补偿。

  问题4:

  解:

  (1)工期索赔:事件1索赔4天;事件2索赔2天;事件4索赔3天。

  4+2+3=9(天)

  (2)实际工期:关键线路上工作持续时间变化的有:基础工程增加4天;主体结构增加6天;设备安装增加3天;室内装修减少10天。

  600+4+6+3-10=603(天)

  (3)工期提前奖励:[(600+9)-603]×1=6(万元)

  问题5:

  解:

  事件1费用索赔:[30×50.00×(1+6%)×(1+4.5%)+12×480.00]×(1+7%)×

  (1+3.41%)=8211.85(元)

  事件2费用索赔:(40×2×30.00+2×900×60%)×(1+7%)×(1+3.41%)

  =3850.57(元)

  事件4费用索赔:(12×3×30.00+3×600)×(1+7%)×(1+3.41%)

  =3186.68(元)

  事件5费用索赔:(50×30.00+10×700)×(1+7%)×(1+3.41%)=9405.14(元)

  费用索赔合计:8211.85+3850.57+3186.68+9405.14=24654.2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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