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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造价工程师《案例分析》章节知识点提炼:第五章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6-08-25

  基本题型二:基于普通双代号网络计划的索赔变更问题

  应重点掌握以下知识点:

  1.双代号网络计划的虚工作、时间参数、关键线路、关键工作、计划工期

  2.索赔成立与否的判别(注意共同延误事件和不可抗力的处理)

  3.索赔工期的计算(注意与时间参数的结合)

  4.索赔费用的计算(注意:窝工状态仅考虑在人材机的基础上计算规费与税金,而工作状态要考虑人材机的基础上计算管理费、利润、风险与规费、税金)

  5.工程变更问题的处理(工期与费用)

  6.实际工期的计算

  7.奖罚工期的判别

  8.赶工方案的制定

  相关知识点汇总如下:

  1.索赔的概念

  索赔是指有合同的双方,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有损失发生,无过错、无责任、不应承担风险的一方要求另一方补偿的一种经济行为。

  2.承包商索赔成立的条件

  (1) 与合同比较,已造成了实际的额外费用或工期损失;

  (2) 造成费用损失不是由于承包商的过失引起的;

  (3) 造成费用增加或工期损失不是应由承包商承担的风险;

  (4) 承包商在事件发生后的规定时间内提出了索赔的书面意向通知和索赔报告。

  3.索赔的程序

  (1)合同实施过程中凡不属于承包人责任导致项目拖期和成本增加事件发生后的28天内,必须以正式函件通知工程师,声明对此事项要求索赔,同时仍须遵照工程师的指令继续施工。逾期申报时,工程师有权拒绝承包人的索赔要求。

  (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8天内,向工程师提出补偿经济损失和(或)延长工期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正式提出索赔申请后,承包人应抓紧准备索赔的证据资料,包括事件的原因、对其权益影响的证据资料、索赔的依据,以及其他计算出的该事件影响所要求的索赔额和申请展延工期天数,并在索赔申请发出的28天内报出。

  (3)工程师审核承包人的索赔申请。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8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承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工程师在28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承包人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理由和证据。

  (4)当该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承包人应当阶段性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8天后,向工程师提供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

  (5)工程师与承包人谈判。双方各自依据对这一事件的处理方案进行友好协商,若能通过谈判达成一致意见,则该事件较容易解决。

  (6)发包人审批工程师索赔处理证明。

  (7)承包人是否接受最终的索赔决定。

  4.承包商向业主索赔的内容

  包括工期与费用

  (1)工期成立的前提:业主的责任且延误的时间超出某工作的总时差,超出部分可索赔 (2)费用一般是业主的责任,合理的费用可索赔。注意区别人工费的工作状态与窝工状态,自有机械的窝工状态(折旧)与工作状态,租赁机械均按租赁费考虑。同时注意取费基数的要求。

  5.常见索赔事件(站在承包商的角度)

  (1)成立的(属于业主应承担的责任):业主采购的材料不及时或质量不合格;地质条件变化;图纸晚到、错误;工程复检时质量合格;一周内非承包商的原因造成停水停电累计8小时等。

  (2)不成立的(属于承包商应承担的责任):施工方采购的材料不及时或质量不合格;工程质量不合格;施工机械损害、大修、经修;工程复检时质量不合格等。

  (3)不可抗力:包括不可抗力和清理现场两阶段,分段研究。不可抗力期间的工期可顺延,费用各自承担。工程实体的损坏、运进现场主体材料的损失、业主方或第三方人员的伤亡等属于业主承担。窝工费、施工方机械的损失、周转性材料的损失、施工方人员的伤亡、施工方临设等属施工方承担。清理现场的工期及费用由业主承担。

  (4)共同延误情况下的工期与费用损失,由责任事件发生在先者承担

  6.工程变更的范围

  按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中的通用合同条款,工程变更的范围和内容包括:

  (1)取消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但被取消的工作不能转由发包人或其他人实施。

  (2)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质量或其他特征。

  (3)改变合同工程的基线、标高、位置或尺寸。

  (4)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施工时间或改变已批准的施工工艺或顺序。

  (5)为完成工程需要追加的额外工作。

  8.工程变更价格的处理原则

  工程变更发生后,承包商应在14天内提出工期及费用的增加。如果施工过程中出现工程变更价款问题时,变更价款调整方法如下(13规范):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价格计算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此价格计算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的价格,一般可以由承包人提出一个适当的价格,经工程师确认后进行。

  9.赶工方案的制定

  基本原则:实现目标工期,赶工费最小的方案最优 如与网络进度计划相结合,应注意:

  1.在关键线路上赶工,优先压缩有赶工潜力且赶工费少的工作

  2.在赶工过程中,要注意不能将关键工作压缩成非关键工作,压缩后质量有保证。

  赶工思路:明确目标工期→了解目前工期→确定需赶工的工期→制定赶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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