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2021年首期公共营养师规范化培训的通知
来源 :四川省营养师协会 2021-03-05
中四川省营养师协会发布了《关于举办四川省首期公共营养师规范化培训的通知》,具体内容如下:
2020年9月,国务院“健康中国行动推进委员会”关于《推进实施健康中国行动2020年工作计划》中提出要“加强营养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完成国民营养健康专家委员的组建工作:试点推进开展公共营养师的培训”。《职业技 能提升行动方案(2019-2021年》(国办发[2019]24号)中提出要持续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提高培训针对性实效性,全面提升劳动者职业技能水平和就业创业水平。为了夯实营养队伍的基础理论知识,提升专业素质,在国家卫健委的支持下,中国营养学会教育培训中心特组织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公共营养师规范化培训及考核工作。
为进一步落实《健康中国行动(2019- -2030年)》和《国民营养计划(2017-2030年) 》,以“加强营养人才培养”为目标,四川省营养学会/四川省营养师协会拟在全省范围内开展首期公共营养师规范化培训,现将培训班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及培训机构
指导单位:中国营养学会
主办单位:四川省营养学会四川省营养师协会
二、培训目标
通过培训,使培训对象掌握职业道德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医学、营养学、人群营养、食物营养与食品加食品卫生、膳食营养指导、营养教育和社区营养管理等基础知识,同时掌握膳食调查与人体营养状况测定和评价、膳合指导和评估、食物营养评价、社区营养管理和营养干预等知识。
三、培训对象及申报条件
1、培训对象
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2、申报条件:
公共营养师四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在本职业连续工作1年以上。
(2) 具有医学或食品及相关专业中专毕业证书。
(3)经本职业四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公共营养师三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在本职业连续工作6年以上。
(2)取得本职业四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四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三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具有医学或食品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
(5)具有非医学或食品及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6)具有非医学或食品及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经本职业三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相关专业包括:医学、药学、卫生学、护理学、营养学、食品科学。
四、教学内容安排
(一)基础课程大纲
(二)技能大纲
注意:学员经考核合格后由中国营养学会教育培训中心颁发“公共营养师规范化培训证书”,参加人社部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核合格后由中国营养学会教育培训中心颁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原文地址:https://mp.weixin.qq.com/s/JEkm9Z20sCsTB7d-q4Npf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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