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2020年育婴师职业技能鉴定安排调整通知
来源 :宁波市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网 2020-06-15
中各区县(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市级各鉴定所(站)、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全面恢复我市职业技能线下培训、评价鉴定和技能竞赛活动的通知》要求,经研究,现对《2020年度全市职业技能鉴定安排》(甬职鉴发〔2019〕9号)进行以下调整:
一、增加鉴定安排
(一)增加全市职业资格鉴定、专项能力考核时间安排
理论科目 考试日期 |
申报等级 |
申报时间 |
8月1日(暂定) |
五、四、三、二 |
6月29日-7月8日 |
1.理论科目考前一周内可下载准考证。
2.上述鉴定理论科目考试时间从上午8:30开始。操作技能考核一般安排在理论知识考试后15天内完成。
3.实操类技师操作技能和综合评审项目需在理论知识考试结束后3周内完成。
4.专项能力考核时间从上午8:30开始,考前一周内可下载准考证。创业培训类考试参照专项能力考核时间实施。
(二)增加专项能力考核目录
序号 |
专项名称 |
1 |
无人机操作 |
2 |
图文设计 |
3 |
宁波家常菜制作 |
4 |
小型家用电器装配 |
5 |
杨梅嫁接 |
二、注意事项
1.各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全面恢复我市职业技能线下培训、评价鉴定和技能竞赛活动的通知》的各项要求全面做好考前准备和疫情防控工作。
2.随着疫情形势的变化和上级部门政策调整,鉴定时间如有变动另行通知,具体措施应以当地疫情防控要求为准。
3.其他考务安排仍按《2020年年度全市职业技能鉴定安排》(甬职鉴发﹝2019﹞9号)执行。
宁波市社会保障卡管理服务和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2020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