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年12月上海市育婴员场地设备使用及材料能源费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7-11-27
中据“2017年上海市育婴师考试操作事项通知”可知,2017年12月上海市育婴员场地设备使用及材料能源费如下:
缴费。资格审核通过后的考生应在受理鉴定申报及缴费日期内通过市鉴定中心窗口办理“考核费”缴费手续,缴费完成时间以“考核费”交至上海市财政局监督检查局指定的银行账户为准。“考核费”的收费标准为:五级85元,四级115元,三级150元,二、一级350元,专项职业能力(模块)75元。
参加操作技能考核的考生还应在考核前向相关鉴定所缴纳“场地设备使用及材料能源费”,12月份具体收费标准:高级育婴师不收场地设备使用及材料能源费,四级育婴师为110元/人,育婴员为85元/人。
参加“技师及高级技师综合评审”及管理与咨询类鉴定项目口试的考生需先缴纳“评审费”,考生持“缴费清单”先至相关收费窗口缴纳“评审费”,再至市鉴定中心财务收费窗口缴纳“考核费”,“评审费”12月份具体收费标准:高级育婴师评审费150元/人,四级育婴师为110元/人,育婴员为85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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