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安徽阜阳颍州区育婴师报名前先培训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20-05-06
中2020年安徽阜阳颍州区育婴师考生(贫困劳动者、下岗失业人员、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城乡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以及符合条件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报名前需培训,经结业考核合格后方可参加职业技能鉴定或专项职业能力测试。考试合格人员经区人社局审核后,按中级工1500元、高级工2000元、技师3500元、高级技师50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补贴。凡存在替考或未考试即取得相关证书的,一经查实,取消该企业当年所有班次的岗位技能提升培训补贴资格,3年内不得再享受各项培训补贴政策。
阜州人社〔2020〕57号
各就业技能培训合作单位、企业、职业技能鉴定所:
为进一步做好我区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有关工作,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皖政办〔2019〕24号)和省人社厅《关于印发安徽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政策释义的通知》(皖人社秘〔2019〕278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经研究决定,现将《2020年颍州区就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实施方案》等五项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颍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4月28日
2020年颍州区就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根据当年市人社局下达我区就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目标任务,计划于2020年10月下旬全面完成目标任务。各期培训合格率达95%以上。
二、培训对象
贫困劳动者、下岗失业人员、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城乡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含新生代农民工、退捕渔民)(以下简称“六类”人员)以及符合条件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学院职业教育类毕业生)
三、培训形式
对“六类”人员实施免费就业技能培训,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技能培训按照上一年度有关政策执行,培训内容和时间按照《关于印发安徽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政策释义的通知》(皖人社秘〔2019〕278号)和《关于印发就业技能工种目录及补贴标准(2019版)的通知》(皖人社秘〔2018〕431号)所规定的工种(项目)和等级范围,确定并组织实施。
四、就业技能培训工作程序
(一)开班计划申请
就业技能培训合作单位自主组织招生培训。培训合作单位在培训开班前10个工作日内,应向区人社局报送开班计划、教学计划、就业技能培训分班台账并将开班信息上报录入到安徽省职业培训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培训管理系统”)。区人社局审核其所申报的开班计划表,核对相关培训信息,经审核同意方可开展培训。
(二)培训过程管理
1.培训合作单位在开展培训期间,培训学员每天进行签到。区人社局将不定期督查学员出勤情况,对照分班台账学员信息、工种(专业)、人数等情况进行核实,及时掌握学员上课效果,做好监督记录。
2.各培训合作单位要配合区人社局进行国家法律法规、保密、安全生产、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食品药品安全、禁毒艾滋防范、劳动法律法规、非法集资防范、环保卫生、就业技能培训与鉴定政策等宣传,应将培训补贴项目(工种)、培训期限、培训等级、收费标准等信息张贴在培训机构显著位置。
3.培训总课时按照省级及市级工种目录和补贴标准中确定的课时执行,其中:原则上技术理论知识与综合素质理论知识(消防、安全、保密等)的培训课时占总课时的40%,实际技能操作训练占总课时的60%。
4.培训结束后,各培训合作单位要组织学员进行结业考核和职业技能鉴定。
5.经培训结业考核取得培训合格证书,给予培训补贴,培训补贴标准按《关于印发就业技能工种目录及补贴标准(2019版)的通知》(皖人社秘〔2018〕431号)和《关于印发阜阳市就业技能培训特色工种目录及补贴标准(2019版)的通知》(阜人社秘〔2019〕14号)文件执行。培训补贴实行资金直补方式,直接拨付至培训机构。
五、培训补贴申领和拨付程序
培训合作单位向区人社局报送材料并提出补贴申请,经区人社局审核同意,在20个工作日内按流程拨付培训补贴。
六、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程序
上述6类人员参加就业技能培训,经结业考核合格后方可参加职业技能鉴定或专项职业能力测试。参训人员针对所培训的工种(项目),首次参加技能鉴定或专项能力测试,鉴定费用予以免除,鉴定补贴直接补给职业技能鉴定考核机构或社会评价机构。补贴标准按照《关于调整职业技能鉴定收费标准的通知》(皖价费〔2004〕198号)等执行,从就业补助资金列支。
七、保障措施
(一)实行目标管理。明确目标任务和责任主体,层层落实。及时掌握和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完善考核办法,坚持日常考核和阶段性考核相结合。对开展培训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表扬或奖励,确保全区就业技能培训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
(二)加强监督检查,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建立健全就业技能培训合作单位基础台帐制度,实行规范化管理。由区人社局不定期组织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工作的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培训实不实、效果好不好,补贴政策是否落实等问题。对弄虚作假、骗取资金等违规行为,一经发现将严肃查处。
(三)强化指导与服务,提高劳动者培训后的就业稳定性。紧紧围绕用工需求,组织开展技能培训和就业岗位对接。
(四)推行信息公开。在区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示每期就业技能培训相关信息。公示内容包括:申请培训补贴的单位、培训时间、培训工种、参培人员名单、补贴标准及具体金额等。
八、本操作规程由颍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点此查看
1.1 颍州区就业技能培训与职业技能鉴定申报资金所需材料一览表
1.2 就业技能培训开班申报表
1.3 就业技能培训分班台账
1.4 就业技能培训教学计划表
1.5 培训与鉴定补贴申请表(个人)
1.6 安徽省就业技能培训明细表
1.7 就业技能培训日志
1.8 培训机构培训补贴申请表
1.9 安徽省职业技能鉴定明细表
1.10就业技能培训考勤表
1.11问卷调查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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