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药理学》复习考点:疾病对药物相互作用的影响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7-08-21
中疾病对药物相互作用的影响:
高血压危象:单胺氧化酶抑制剂(优降宁、呋喃唑酮等)与拟肾上腺素药(麻黄碱、间羟胺、哌醋甲酯)、去甲肾合成前体(酪胺、左旋多巴)、三环类抗抑郁药、胍乙啶及其同类抗高血压药物等合用,会引起去甲肾的大量堆积,出现高血压危象。
严重低血压反应:氯丙嗪不宜与氢氯噻嗪等利尿药合用(增强氯丙嗪的降压反应)。
普萘洛尔不宜与氯丙嗪或哌唑嗪合用(βR和αR受体均被阻断)。
心律失常:强心苷不宜与排钾利尿药或糖皮质激素(血钾降低)合用;也不同时静滴葡萄糖溶液和使用两性霉素(血钾降低);不宜与钙盐合用,禁忌注射钙盐(血钙升高可增强心脏对强心苷的敏感性);不宜与利血平合用(均可使心动过缓,易诱发异位节律)。奎尼丁不宜与氯丙嗪合用(后者对心脏有奎尼丁作用,两药合用可致室速);不宜与氢氯噻嗪等碱化尿液的利尿药合用(后者碱化尿液可促进肾小管对奎尼丁的重吸收,提高奎尼丁的血药浓度,引起心脏毒性反应)。维拉帕米不宜与βR阻断药合用(可导致心动过缓、低血压、AVB、心力衰竭、心脏停搏)。
出血:香豆素类(双香豆素、华法林等)口服抗凝药与考来烯胺、氨基糖苷类抗生素、阿司匹林、西咪替丁等药合用时可致出血。肝素与阿司匹林、双嘧达莫合用可致出血。
呼吸麻痹:氨基糖苷类抗生素不宜与全身麻醉药(乙醚、硫喷妥钠等)、普鲁卡因、琥珀胆碱或硫酸镁合用(此类抗生素可阻滞神经肌肉接点传递,注射时对呼吸肌抑制作用更明显,可协同引起呼吸麻痹)。利多卡因可加强琥珀胆碱的骨骼肌松弛作用,合用时可引起呼吸麻痹。环磷酰胺能抑制伪胆碱酯酶的活性,使琥珀胆碱不易灭活,从而加强其骨骼肌松弛作用,两药合用可能导致呼吸麻痹。
低血糖反应:口服降血糖药甲苯磺丁脲不宜与长效磺胺类、水杨酸类、保泰松、呋塞米等血浆蛋白结合率高的药物合用(易致低血糖)。氯霉素、保泰松能明显抑制肝药酶,使甲苯磺丁脲的血浓度提高,降血糖作用明显增强,引起低血糖反应。降血糖药不宜与普萘洛尔合用,两者合用可加重低血糖反应并可掩盖降血糖药引起的急性低血糖交感兴奋的先兆症状,危险性更大。胍乙啶也能加强降血糖药的降血糖作用,合用时应减少降血糖药的剂量,否则易引起低血糖反应。
严重骨髓抑制:甲氨蝶呤不宜与水杨酸类、磺胺类、呋塞米(从血浆蛋白结合部位将甲氨蝶呤置换出来,使血中游离型甲氨蝶呤浓度升高,增强其对骨髓的抑制作用,引起全血细胞减少)合用。别嘌醇(抑制黄嘌呤氧化酶,使后两药代谢减慢,血浓度提高,增强对骨髓的抑制作用,如需合用,必须减少后两者剂量)不宜与硫唑嘌呤、巯嘌呤合用;还能加强环磷酰胺对骨髓的抑制作用,机制不明。
血钾紊乱:保钾利尿药如氨苯蝶啶、螺内酯等药物可增加血清钾离子的浓度,与ACEI或ARB类药物合用治疗高血压时有可能导致血钾过高。排钾利尿药如噻嗪类药、袢利尿药与糖皮质激素类药物合用增加低血钾的危险。
听力反应:依他尼酸、呋塞米不宜与氨基糖苷类抗生素合用,两者在听神经损害方面有相加作用,合用后耳聋发生率明显增加,尤其在尿毒症病人更易发生。氨基糖苷类抗生素不宜与抗组胺药(尤其是苯海拉明、茶苯海明),抗组胺药可掩盖这类抗生素的听神经毒性症状,不易及时发觉。
注意一些治疗窗很窄的药物或需要保持一定血药浓度的药物、酶诱导剂、酶抑制剂。
注意老年患者。
不要把一种药物上的观察到的相互作用无根据地外推到同类药物上。
能用一种药物就不要用两种药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