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临床药理学重点冲刺:我国的新药临床试验分期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6-06-20
中我国的新药临床试验分期
Ⅰ期临床试验
是在人体进行新药研究的起始期,主要目的是研究人对新药的耐受程度,了解新药在人体内的药代动力学过程,提出新药安全有效的给药方案。
对象:健康人
II期临床试验
为随机盲法对照临床试验,由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进行临床试验。其目的是确定药物的疗效适应证,了解药物的毒副反应,对该药的有效性安全性作出初步评价。
对象:靶疾病的患者
Ⅲ期临床试验
是Ⅱ期临床试验的延续,目的是在较大范围内进行新药疗效和安全性评价。要求在Ⅱ期临床试验的基础上除增加临床试验的病例数之外,还应扩大临床试验单位。
Ⅳ期临床试验
也称上市后监察。其目的在于进一步考查新药的安全有效性,即在新药上市后,临床广泛使用的最初阶段,对新药的疗效、适应证、不良反应、治疗方案可进一步扩大临床试验,以期对新药的临床应用价值做出进一步评价,进一步了解的疗效、适应证与不良反应情况,指导临床合理用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