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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西医助理医师考试通过后的注册问题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7-01-06

中西医助理医师考试通过后的注册问题

  由于很多考生对医师考试通过后的证书注册感到迷茫,故中华考试网搜集了相关资料,通过以下示例做出相关政策解析,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问:大家好!经过两年的努力,终于过了中西医助理医师考试,我想问下,成绩过了,下一步在注册啊,大致流程是什么?我见写的是领证后两年注册有效,要是超过两年呢?怎么办?

  答:建议您在拿到中西医助理医师证书后及时注册,注册时限两年内有效,超过两年没有注册的需要参加相关培训后方可重新注册执业。

  关于证书注册的具体流程请参考以下资料:

  国家实行医师执业注册制度。中医医师经注册取得由卫生部统一印制的《医师执业证书》后,方可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从事相应的医疗、保健活动。

  (一)注册条件

  凡取得中医医师资格的,均可以申请中医医师执业注册。未经注册取得执业证书的,不能从事医疗活动。

  (二)主管部门

  卫生部负责全国医师执业注册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卫生、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是中医医师执业注册的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医师执业注册监督管理工作。

  (三)注册程序

  拟在医疗、保健机构中执业的中医医师,要向批准该机构执业的卫生、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申请注册。获得中医医师资格后二年内未注册的,还要提交有省级卫生、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的机构接受3至6个月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的证明。

  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以及受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健康状况不适宜或不能胜任医疗、保健业务工作的等,不予注册。

  中止医师执业活动二年以上的,以及不予注册的情形消失的医师,要申请重新注册。重新注册需到县级以上卫生、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指定的机构成组织,接受3至6个月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

  (四)变更和注销注册

  中医医师变更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等注册事项,要到注册主管部门变更注册手续。

  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踪的;受刑事处罚的;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的,因考核不合格,暂停执业活动期满,经培训后再次考核不合格的,中止医师执业活动满二年的,身体健康状况不适宜继续执业的,由出借、出租、抵押、转让、涂改《医师执业证书》的;以及卫生部规定不宜从事医疗、保健业务的其他情形的,将被执业注册主管部门予以注销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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