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医师

导航

2017中医执业医师考试中药学知识点:第六章中药的用药禁忌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7-04-25

  第六章 中药的用药禁忌

  ◆用药禁忌内容:

  ◇配伍禁忌 ◇证候禁忌 ◇妊娠用药禁忌 ◇服药饮食禁忌

  一.配伍禁忌

  ◆含义:药物合用产生毒副作用、降低和破坏药效,应避免。

  ◆内容:相反、相恶

  ◇“十八反”:

  ●乌头反半夏、瓜蒌、贝母、白蔹、白及

  ●甘草反海藻、甘遂、大戟、芫花

  ●藜芦反人参、沙参、玄参、苦参、丹参、细辛、芍药

  ◇“十九畏”:硫黄—朴硝,水银—砒霜,狼毒—密陀僧

  巴豆—牵牛,丁香—郁金,牙硝—京三棱,

  川乌、草乌—犀角,人参—五灵脂,官桂—赤石脂

  ◇“十九畏”与“相畏”的区别

  ◆正确对待“十八反”、“十九畏”

  ◇历代遵信居多。

  ◇决定取舍尚早,有待深入研究。

  二.证候禁忌

  ◆药性各异,适应不同证候。

  ◆注意各药的“使用注意”。

  三.妊娠用药禁忌

  ◆含义:妇女妊娠期治疗用药的禁忌。

  ◇对母体不利 ◇对胎儿不利 ◇对产程不利

  ◆分类:

  ◇慎用:尽量避免。活血祛瘀药、行气药、攻下药、部分温里药、性质滑利之品。

  ◇禁用:绝对禁止。剧毒药,作用峻猛堕胎力强。

  ◆不能用于堕胎:不可靠,不安全。

  四.服药饮食禁忌

  ◆又称食忌、忌口

  ◆病证食忌:根据病情,忌食某些食物。

  ◇一般:生冷、辛热、油腻、腥膻、刺激。

  ◆服药食忌:服某些药时,不可同吃某些食物,以免降低疗效,甚或毒性反应。

分享到

您可能感兴趣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