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卫生人才网2021年执业医师现场审核通知
来源 :天津卫生人才网 2021-02-04
中市医师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做好2021年医师资格考试
天津考区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区考点: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2020年第3号)要求,为做好2021年医师资格考试天津考区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一)实践技能考试全国统一时间
考试科目 | 考试时间 |
临床类别 | 2021年6月10日-23日 |
中医类别 | 2021年6月19日-27日 |
口腔类别 | 2021年6月19日-27日 |
公共卫生类别 | 2021年6月19日-20日 |
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 | 2021年6月23日-29日 |
天津考区实践技能考试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实践技能考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在国家实践技能考试基地参加考试且成绩合格者,实践技能考试成绩两年有效。
(二)第一次医学综合考试全国统一考试时间(计算机化考试)
临床类别执业医师资格考试:2021年8月21日下午16:30-18:30和22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5:30、16:30-18:30。
考试科目 | 日期 | 考试时间 |
临床执业医师类别 | 8月21日 | 2021年8月21日下午16:30-18:30 |
8月22日 | 上午9:00-11:00 | |
下午13:30-15:30 | ||
16:30-18:30 |
临床类别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2021年8月20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5:30。
考试科目 | 日期 | 考试时间 |
临床执业助理 | 8月20日 | 上午9:00-11:00 |
下午13:30-15:30 |
中医类别(中医、中西医结合、傣医、中医(朝医)专业、中医(壮医)专业)执业医师、口腔类别执业医师、公共卫生类别执业医师资格考试:2021年8月20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5:30和21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5:30。
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 |
8月20日 | 上午9:00-11:00 |
下午13:30-15:30 | |
8月21日 | 上午9:00-11:00 |
下午13:30-15:30 |
中医类别(中医、中西医结合、傣医、中医(朝医)专业、中医(壮医)专业)执业助理医师、口腔类别执业助理医师、公共卫生类别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和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2021年8月21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5:30。
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 |
8月21日 | 上午9:00-11:00 |
下午13:30-15:30 |
军事医学(执业医师)加试:2021年8月21日上午11:05-12:05。军事医学(执业助理医师)、院前急救岗位和儿科专业加试:2021年8月21日上午11:05-11:35。
考试科目 | 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 |
军事医学(执业医师)加试 | 8月21日 | 上午11:05-12:05 |
军事医学(执业助理医师)、院前急救岗位和儿科专业加试 | 8月21日 | 上午11:05-11:35 |
(三)医学综合考试第二试全国统一考试时间
临床类别执业医师、中医类别具有规定学历中医执业医师资格考试:2021年11月13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和14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 |
11月13日 | 上午9:00-11:00 |
下午14:00-16:00 | |
11月14日 | 上午9:00-11:00 |
下午14:00-16:00 |
临床类别执业助理医师、中医类别具有规定学历中医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2021年11月13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 |
11月13日 | 上午9:00-11:00 |
下午14:00-16:00 |
医学综合考试,执业医师合格分数线为360分;执业助理医师合格分数线为180分。
2021年天津考区继续向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申请参加医师资格考试临床执业医师、临床执业助理医师、具有规定学历中医
执业医师和具有规定学历中医执业助理医师医学综合考试“一年两试”试点工作,最终结果以后续通知为准。
二、报名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原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卫生部令第4号)、《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暂行办法》以及国家卫生计生委、教育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的通知》(国卫医发〔2014〕11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的,可以报名参加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
(二)外籍人员和香港、澳门、台湾居民报考医师资格考试的,除符合上述条件外,还应当按照《关于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参加国家医师资格考试的规定》、《关于台湾地区居民和获得国外医学学历的中国大陆居民参加医师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取得中国医学专业学历的外籍人员申请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关于取得内地医学专业学历的台湾、香港、澳门居民申请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
(三)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台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深化津台经济社会文化交流合作若干措施的通知》第四十五条规定,台湾学生可以参加大陆医师资格考试,在大陆高校就读临床医学专业硕士学位的台湾学生,参加研究生学习一年后可按规定参加考试。
(四)申请参加短线医学专业加试的考生应当符合报考临床执业医师资格且在院前急救或儿科岗位工作,报名条件和要求按2015年有关政策执行。
(五)现役军人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还应当按照要求参加军事医学内容的考试。
(六)通过实践技能考试的考生中,2021年毕业的研究生应当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20年毕业生应当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累计满一年的《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方可报名参加医学综合考试。
(七)在“一年两试”试点考区已报考当年医师资格考试,实践技能考试合格成绩在有效期内,未通过第一次医学综合考试且无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和第一次医学综合考试缺考及未缴纳考试费的考生可报名参加第二次医学综合考试。
三、考试报名安排
(一)网上报名
1.考生个人务必于2021年1月21日24时前登录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网站报名系统,按您单位所在行政辖区选择考点,并按有关规定如实准确填报个人信息,上传照片,生成并打印带有报考信息和考生报名照片的《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1份)。《通知单》下方须亲笔手写“以上所有信息经本人核实无误,真实有效”字样,且本人签字。自2017年起,在考区审核工作结束后,不再受理个人报名信息修改。
2.凡2020年在国家实践技能考试基地参加实践技能考试,成绩合格但未通过当年医学综合考试的考生,必须按照要求完成2021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后(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两个部分),方可直接参加医学综合考试。
(二)现场资格审核
本年度天津考区医师资格考试现场资格审核采取“线上资格审核方式”进行,部队现役和文职报考人员审核方式以考点通知为准。
1.考生线上上传材料
考生于2021年1月25至2月8日24时期间登录国家医学考试网 考生报名系统,按照各考点具体时间安排和《医师资格考试天津考区考生报名提交材料说明》(附件1)上传相关材料。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医师资格考试线上审核系统考生操作手册》(附件5)。
2.考点线上资格审核
考点根据辖区所属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医学院校或考点指定单位考生报名信息和线上提交材料,在2021年1月25日至2月10日期间,完成线上审核,打印《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并在线上向考区提交本辖区考生审核数据。
考生向考点递交《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时间、方式及《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本人签字确认时间、方式,以考点通知为准。
(三)考区线上资格复审
考区于2021年2月19日至3月10日期间完成资格复审。在此期间陆续通知考点上报经签字、盖章的《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等相关材料。考区资格复核完毕,考生可在报名系统中查询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审核通过情况。
四、实践技能考试网上缴费
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于2021年3月16日至2021年3月25日24时前自行登录国家医学考试网 网上报名系统,按照系统相关提示,自行完成实践技能考试网上缴费。考务系统不再支持现场缴费功能。逾期未缴费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考试资格。
缴费成功的考生,如需开具所缴考试费发票,可以持本人有效证件于2021年3月26日(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到市医学考试中心考务管理部办理,逾期不再办理开具发票事宜。
五、实践技能考试打印准考证
缴费成功的考生自6月1日起自行登录国家医学考试网 打印实践技能考试准考证,妥善保管,并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六、实践技能考试结果查询
实践技能考试结束后1天发布考试结果,查询方式以考点通知为准。
七、医学综合考试相关事宜
通过实践技能考试的考生中,2021年毕业的研究生、2020年毕业生于6月底或7月上旬期间提交相关材料,具体时间、方式以后续通知为准。
第一次医学综合考试和医学综合考试第二试的网上缴费、打印准考证等事宜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八、收费标准
按照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关于规范卫生计生系统职业资格类考试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津发改价综〔2017〕966号)、《关于调整医师实践技能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津发改综〔2014〕566号)、《关于调整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津发改价综〔2012〕890号)的规定,根据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关于调整医师资格考试考务费标准的通知(国医考发〔2016〕87)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师资格认证中心调整医师资格考试(中医类)考务标准的通知(国中医药认证〔2017〕9号)的要求,医师资格考试执行如下收费标准:
(一)报名与审核
10元/人。
(二)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
临床、公共卫生类别和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考试:400元/人;
口腔类别:450元/人;
中医类别(含中医、中西医结合、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
长人员):350元/人。
(三)第一次医学综合考试
临床、口腔、公卫卫生、中医类别(含中医、中西医结合、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执业医师考试:256元/人;
临床、口腔、公卫卫生、中医类别(含中医、中西医结合、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执业助理医师考试:128元/人;
(四)医学综合考试第二试
临床、中医类别中医专业执业医师考试:256元/人;
临床、中医类别中医专业执业助理医师考试:128元/人。
九、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报名工作责任
各报名点、考点要加强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组织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抓,重点环节靠前指挥,薄弱环节强化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压实责任。
(二)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确保人员安全
为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审核工作,各区考点、报名点要严格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和我市及各区疫情防控的工作部署,做好审核期间疫情防控工作,做到后勤保障到位、人员保障到位、健康监测到位、环境整治到位,确保人员安全。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医师资格考试现场审核工作安全顺利平稳开展。
严密组织实施
医师资格考试涉及广大考生切实利益,关乎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各报名点、考点要高度重视,制定组织实施方案,及时将政策传达到位,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时间节点完成相关工作。
(四)严格落实法规要求
要认真学习和贯彻《执业医师法》、《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等法规要求,严把资格审核关,做好申报政策的宣传和解释工作。
(五)严把审核程序
各报名点、考点要严格把握政策导向、适用范围、解释口径,按照规定整理申报材料,线上审核试点考点要积极协助申报人员登录系统上传材料。要严格按照申报程序开展工作,确保申报程序规范。
(六)严格审核内容
各报名点、考点要加强对申报人员岗位、学历、考核证明等相关上报材料的审核把关,加大对申报人提交材料内容真实性审核,杜绝造假行为,确保申报材料内容真实有效。
(七)加强考风考纪教育
各报名点、考点要加强对考生考风考纪教育,增强考生依法考试和诚信考试意识,保证考试平稳进行。市卫生健康委将加大对考务工作管理力度,对发现违纪违规行为,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违反《刑法修正案(九)》的,将移交有关
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十、其他事项
本通知未尽事宜和其他考试相关事宜可向单位所在辖区考点咨询。 可登录国家医学考试网、天津卫生人才网下载有关材料。也可通过天津卫生人才网及其微信公众号获取相关考试信息。
1.国家医学考试网:
2.天津卫生人才网:
3.微信公众号:天津卫生人才网
4.考区咨询电话:022-58077811(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
4.在校学术学位(原“科学学位”)研究生学历、临床(公共卫生)毕业实习、实践训练经历证明
2021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