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关于做好2020年执业医师考试考生缴费工作的通知
来源 :咸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08-11
中关于做好2020年医师资格考试考生缴费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卫健局、委直委管各医疗卫生单位:
2020年度全国医师资格考试实践操作考试成绩已公布,我市共1817名考生实践操作成绩合格,合格人员参加8月底的笔试机考考试,为了做好全市实践操作成绩合格考生收费管理工作,确保考生按通知要求及时缴纳考试费用,顺利参加考试,根据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要求,现就做好本次考生缴费等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根据《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医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陕卫办医发【2020】17号)要求,2020年度医师资格考试机考考试费用,助理医师两个单元共140元、执业医师四个单元共280元。本次考试费用收缴全部由各考生考试报名所属县区以县为单位统一收缴考生费用(委直委管单位考生由所在单位收缴),各单位考试费收缴完结后于8月18日前全部上缴市卫健委规划财务科,规财科出具收费票据。
二、全市实践成绩合格考生(参加笔试机考应缴费考生)名单(见附件),以县为单位下发各县市区和委直委管各医疗卫生单位。
三、本年度考试准考证由考生自行打印,各县市区卫健局、委直委管各医疗卫生单位要认真核对本辖区或本单位参加笔试机考考生的姓名、人数及应缴费用,督促所有考生按时限完成缴费后,并由收费县市区卫健局(或委直委管医疗卫生单位)在考生打印的准考证上加盖单位公章后视为有效,考试当日方可进场考试。
四、全市所有参加笔试机考考生缴费工作务必于8月16日完成。请各县市区卫健局、委直委管各医疗卫生单位督促辖区(及本单位)考生按时完成缴费工作。
五、医师资格考试是医疗卫生人才培训的重要环节,各县市区卫健局、委直委管各医疗卫生单位要高度重视考生考试相关工作,明确专人负责,做好考生管理,营造良好服务保障氛围,积极主动为考生提供便捷服务,按时间节点完成费用收缴和准考证信息确认及考试相关事项通知工作,确保全市的考试工作圆满、顺利完成。
咸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