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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市2021年医师资格考试现场报名审核通知

来源 :长治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01-22

长治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开展2021年长治市医师资格考试现场报名审核工作的公告

  根据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和省卫生考试中心安排,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实际,现就我市2021年医师资格考试现场报名审核工作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详见国家卫健委、教育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的通知》(国卫医发〔2014〕11号)。

  二、提交材料

  (一)新报考生现场确认时需提供

  1.2021年医师资格考试考生花名,一式两份(由初审单位提供),按级别、类别分别填写(加盖单位公章,花名表顺序应与考生报名资料顺序一致);

  2.经报名所在县区卫生行政部门或单位审核,并加盖公章的《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打印);

  3.《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原件(附件1);

  4.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有效身份证件(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复印件;

  5.凡持专科以上学历报名者,提交教育部学信网下载的学历认证资料;不能在学信网认证的学历,需提供学历档案原件;

  6.已获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报考执业医师的考生,须提交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提交《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附件2);

  7.在校研究生(研三)的考生,在学校所在地的卫生行政部门报考。须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所在院校研究生处出具花名表一份,表上需注明入学时间和所学专业,一并提交《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附件3);

  8.在村卫生室已获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报考执业医师的考生,在所辖的乡镇卫生院报名,并填写《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

  9.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的考生,1个执业医师若指导的执业助理医师人数超过5人的,需提供该考生所在医疗机构诊疗记录复印件。

  10.带教老师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和执业证书复印件。在乡镇卫生院报考的考生,若本院无执业医师的,执业助理医师不可带教,可由县医疗集团合作业务指导、对口支援等上级医疗单位的执业医师带教,但乡镇卫生院要出具相关证明。

  11.报考临床执业医师院前急救岗位和儿科专业的加试考生需在现场确认时提交《医师资格考试短线医学加试考试考生报名资格申请审核表》原件。

  (二)2020年实践技能成绩合格但未通过当年医学综合考试的考生,现场确认时需提供

  1.网上报名表;

  2.毕业证学信网学历证明或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均在有效期内)、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和执业证书复印件;

  3.根据国家卫生考试中心和省卫生考试中心通知要求,2020年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实践技能考试成绩合格,不在免考范围内,今年仍需参加实践技能考试。

  以上资料由各县区卫体局和委直、驻市医疗机构进行初审后并在规定时间内集中到市卫健委进行审核。

  三、审核时间、地点

  时间:2021年1月20日至2021年2月5日,具体审核截止时间请与当地县区卫体局联系。

  地点: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现场审核按属地管理的原则进行,已网报的考生请在执业机构所在县区卫体局进行现场审核,委直、驻市医疗机构报名考生在执业机构进行资料审核。

  四、相关要求:

  1.2021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现场确认按属地管理的原则进行。现场确认由各县区和各单位统一组织,市卫健委不受理个人现场审核报名。所有进行现场确认的单位要严格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认真做好防控工作,全 程佩戴口罩,确保万无一失。

  2.山西省军队考生报名统一在省直考点报名(代码:02)和现场确认。填报考点为省直考点的公共卫生类别考生(代码:02)由我委代理现场审核。

  3.持中专毕业证书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的注册年限应在在综合笔试前一天满五年,执业证注册日期自2016年起,按日计算,日期截止到当年综合笔试前一天(8月21日)。持大专毕业证书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的应在综合笔试前一天满两年,执业证注册日期自2019年起,按日计算,日期截止到当年综合笔试前一天(8月21日)。

  4.各县区卫体局、各医疗卫生机构在受理考生报名信息表时严格把关,要对考生提交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查复核,并核查其真实性。我委将对各级各单位上报的考生审核信息真实性进行全市通报。根据《医师资格考试违纪违规处理规定》(国家卫计委令第4号)第七条第七款:利用伪造证件、证明及其他虚假材料报名的,当年考试成绩无效,在2年内不得报考医师资格。

  5.所有报名材料复印件均用A4纸,按“提交材料”顺序装订。

  6.实践技能考试费现场审核完毕后统一收取,收费标准按山西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医师实践技能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2021年第01号)中规定的标准:

  (1)实践技能考试费标准

  临床、乡村助理和公共卫生类别考试费259元/人;中医类(包括中医、中西医、师承)237元/人;口腔类别考试279元/人。

  (2)医学综合笔试收费标准

  计算机化考试执业医师336元/人,执业助理医师168元/人。

  军队和加试考生,另加收考试费,计算机化考试35元/人。

  附件:1 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docx

  2 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docx

  3 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docx

  长治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1月22日

  原文地址:http://www.wjw.changzhi.gov.cn/tzgg/202101/t20210122_224613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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