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考区2021年起医师资格考试采取固定合格分数线!
来源 :青海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04-25
中青海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公布青海省固定医师资格考试
医学综合考试省内合格分数线的通知
青卫健〔2021〕53号
各市、自治州卫生健康委,委属各单位,行业、部队、民营医院: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关于青海省固定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考试省内合格分数线的批复》(国卫医考委发〔2021〕5号),自2021年起,我省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考试省内合格分数线不再每年浮动,采取固定合格分数线形式。现将我省固定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考试省内合格分数线公布如下:
一、临床执业医师:西宁市344分,海东市(循化县、化隆县除外)312分,海西州、海南州、海北州、循化县、化隆县297分。玉树州、果洛州、黄南州267分。
二、临床执业助理医师:西宁市159分,海东市(循化县、化隆县除外)155分,海西州、海南州、海北州、循化县、化隆县151分,玉树州、果洛州、黄南州121分。
三、口腔执业医师:331分。
四、口腔执业助理医师:164分。
五、公共卫生执业医师:309分。
六、公共卫生执业助理医师:174分。
七、具有规定学历的中医执业医师:314分。
八、具有规定学历的中医执业助理医师:159分。
九、中西医结合执业医师:325分。
十、中西医结合执业助理医师:174分。
十一、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161分。
除上述类别外,其他类别执行国家统一合格分数线。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要求,为切实做好对我省享受降分优惠政策的管理,我委对开展执业服务等环节实行属地化管理,即未达到国家合格分数线,只通过省内合格分数线的考生限定在省内执业,只通过各市、州内合格分数线的考试限定在本市、州内执业,确保享受降分优惠政策的执业医师能够在当地开展服务,缓解我省边远地区执业医师紧缺的问题。
青海省卫生健康委
2021年4月8日
原文地址:https://wsjkw.qinghai.gov.cn/ywgl/yizc/tongzhigonggao/2021/04/09/161794106346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