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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地区公卫助理医师资格证书补办流程说明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9-03-07

  广东地区公卫助理医师资格证书补办流程说明

  一、办理范围

  已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广东省认定取得医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因故遗失、损坏证书,或证书信息错误的,可申请补发或更换。

  二、办理材料

  (一)《医师资格证书(认定取得)补发(更换)申请表》1份(表一)。

  (二)个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三)《医师资格认定申请审核表》复印件。

  (四)近期小一寸免冠正面相片1张。

  (五)证书遗失申请补办的,需提交近期在市级以上报纸刊登《遗失声明》完整的报纸原件(登报内容:姓名、证书名称、级别、证书编号、发证时间及原资格证书作废等);证书损坏或信息错误申请更换的,需交回证书原件;申请勘误姓名或身份证号的,需提交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注:所有提交的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验印章。

  三、办理流程

  注:申请人原则上应在现工作单位申请办理,并按流程逐级上报。未按流程上报的,不予受理。

  四、办理时间

  (一)各地级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或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应填写《医师资格证书(认定取得)补发(更换)汇总表》(表二),每月月底前统一报送一次。

  (二)核准机关收到申请材料后,于1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将按原报送途径退回;符合办理条件的,自正式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证书将按原报送途径下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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