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公卫助理医师考试复习资料:法定的职业病分类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7-06-25
中按照2002年5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它包括十大类:
1、 尘肺。有矽肺、煤工尘肺等。
2、职业性放射病。有外照射急性放射病外、照射亚急性放射病 、外照射慢性放射病 、内照射放射病等。
3、职业中毒。有铅及其化合物中毒、汞及其化合物中毒等。
4、物理因素职业病。有中暑、减压病等。
5、生物因素所致职业病。有炭疽、森林脑炎等。
6、职业性肿瘤。有接触性皮炎、光敏性皮炎等。
7、职业性眼病。有化学性眼部烧伤、电光性眼炎等。
8、职业性耳鼻喉疾病。有噪声聋、铬鼻病。
9、职业性肿瘤。有石棉所致肺癌、间皮癌,联苯胺所致膀胱癌等。
10、其他职业病。有职业性哮喘 、金属烟热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