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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公卫助理医师考试复习资料:法定的职业病分类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7-06-25

  按照2002年5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它包括十大类:

  1、 尘肺。有矽肺、煤工尘肺等。

  2、职业性放射病。有外照射急性放射病外、照射亚急性放射病 、外照射慢性放射病 、内照射放射病等。

  3、职业中毒。有铅及其化合物中毒、汞及其化合物中毒等。

  4、物理因素职业病。有中暑、减压病等。

  5、生物因素所致职业病。有炭疽、森林脑炎等。

  6、职业性肿瘤。有接触性皮炎、光敏性皮炎等。

  7、职业性眼病。有化学性眼部烧伤、电光性眼炎等。

  8、职业性耳鼻喉疾病。有噪声聋、铬鼻病。

  9、职业性肿瘤。有石棉所致肺癌、间皮癌,联苯胺所致膀胱癌等。

  10、其他职业病。有职业性哮喘 、金属烟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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