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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公共卫生助理医师考试考点精讲:食品卫生标准和管理办法制定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7-03-17

  食品卫生标准和管理办法制定:

  第十四条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容器、包装材料,食品用工具、设备,用于清洗食品和食品用工具、设备的洗涤剂、消毒剂以及食品污染物质、放射性物质容许量的国家卫生标准、卫生管理办法和检验规程,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或者批准颁发。

  第十五条国家未制定卫生标准的食品,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制定地方卫生标准,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六条食品添加剂的国家产品质量标准中有卫生学意义的指标,必须经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审查同意。

  农药、化肥等农用化学物质的安全性评价,必须经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审查同意。

  屠宰畜、禽的兽医卫生检验规程,由国务院有关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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