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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公共卫生助理医师考试《药理学》重点突破:第一章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6-08-23

  第一章 药物效应动力学

  第一节 不良反应

  药物不良反应是指与用药目的不相符合,并可给病人带来不适或痛苦的反应。不良反应多数为药物效应的延伸,一般是可以预知的,但不一定可避免。少数较严重的不良反应较难恢复,如药源性疾病。不良反应包括以下几方面:

  一、副反应

  亦称副作用。副反应为药物在治疗剂量下所产生的与治疗目的无关的效应。其产生原因与药物作用的选择性低,即涉及多个效应器官有关。当药物的某一效应用作治疗目的时,其他效应就成为副反应。例如,阿托品具有多种效应,当其用于治疗胃肠平滑肌痉挛所致腹部绞痛时,它的其他效应,如口干、心悸、便秘等症状即为副反应。副反应一般不太严重,但是难以避免

  二、毒性反应

  毒性反应是指药物在剂量过大或蓄积过多时对机体产生的危害性反应,一般较为严重,但可以预知及避免。毒性反应包括急性毒性及慢性毒性。前者多损害循环、呼吸及神经系统的功能,甚至可危及生命;而后者则大多损害肝、肾、骨髓及内分泌功能。因此,过量用药是十分危险的。此外,致癌、致畸胎及致突变三致反应亦属于慢性毒性范畴。

  五、变态反应

  变态反应亦称超敏反应,常见于过敏体质病人。其反应性质与药物原有效应无关,也与所用药物的剂量大小无关,且不能用药理活性的拮抗药解救。临床表现可因人、因药物而异,可从轻微的皮疹、药热到造血系统抑制,肝、肾功能损害,甚至休克等。致敏物质可能是药物本身及其代谢产物,也可能为药物中的杂质。临床片用药前常做皮肤过敏试验,但仍有少数假阳性或假阴性反应,可见这是一类非常复杂的药物反应。

  六、特异质反应

  少数特异体质病人对某些药物的反应特别敏感,反应性质也可能与常人不同,但与药物原(团)有药理作用基本相似,且反应程度与剂量成正比。这种反应不同于免疫反应,可能与病人存在着药理遗传异常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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