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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口腔执业助理医师《妇产科学》考点解析:第八章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6-10-21

  第八章 围生医学

  第一节 围生医学概念

  是研究围生期内加强对围生儿及孕产妇的卫生保健研究胚胎的发育、胎儿的生理病理以及新生儿和孕产妇疾病的诊断与防治的科学。

  国际上对围生期的规定有4种:

  1.围生期Ⅰ:从妊娠满28周(即胎儿体重≥1000g或身长35cm)至产后1周;

  2.围生期Ⅱ:从妊娠满20周(即胎儿体重≥500g或身长25cm)至产后4周;

  3.围生期Ⅲ:从妊娠满28周至产后4周;

  4.围生期Ⅳ:从胚胎形成至产后1周。

  我国采用围生期Ⅰ计算围生期死亡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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