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核材料 | 中专/大专学历报考乡村全科助理医师审核所需材料
来源 :长春市医学考试中心 2021-02-20
中中专/大专学历
报考乡村全科助理医师
现场审核所需材料
1、所有邮寄审核考生请下载附件《医师资格考试邮寄审核材料清单》,附在审核材料第一页;
2、《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原件1份,并在下方粘贴两张小二寸白底照片;
3、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邮寄审核考生只邮寄身份证复印件,如身份证明原件丢失,则需提供临时身份证。外籍考生用护照报考;军队及武警部队考生可用军官证、士兵证报考。(户口本、暂住证等不作为医师资格考试身份证明的依据);
4、毕业证书原件(外省大专学历考生现场审核时还需提交: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学历认证报告书》,本省中专毕业证丢失需提供由吉林省教育厅出具的《学历证明》);
注:无学历或只持有《乡村医生执业证书》的考生不能报考!
5、试用期合格证明:必须在报名成功后打印的《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附件5,须由试用单位法人签字并加盖名章和单位公章(由上级医疗机构出具带教老师的,考核证明需加盖上级机构和本单位公章各一个,并填写附件《长春考点上级医疗机构出具带教老师的证明》加盖上级公章);
注:试用单位只能是乡卫生院或村卫生室,其他单位不能报考!
试用起止时间说明:
1.要求2021年2月前试用满一年,或多家机构累计达到一年;
2.非应届毕业生,2020年2月至2021年2月期间在一家单位试用的,起止时间填写“2020年2月至2021年2月”;
3.如在2020年2月至2021年2月期间在多家单位试用,请每家单位各提供一份考核证明及其他单位材料(第4—6条材料),起止时间按实际情况填写,累计相加后应为2020年2月至2021年2月;
4.应届毕业生,在2020年6月(7月)毕业的,请填写“2020年6月(7月)至2021年2月”。
6、试用单位医疗机构许可证正本(或副本)复印件1份,并加盖公章;
7、带教老师《医师执业证书》(注册证)复印件(照片页、个人信息页及变更记录信息需全部复印);
8、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供《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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