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核材料 | 研究生/本科考生报考执业医师现场审核所需材料
来源 :长春市医学考试中心 2021-02-20
中研究生/本科学历报考执业医师
现场审核所需材料
1、所有邮寄审核考生请下载附件《医师资格考试邮寄审核材料清单》,附在审核材料第一页,下载方式见文末;
2、《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原件1份,并在下方粘贴两张小二寸白底照片;
3、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邮寄审核考生只邮寄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样式见下图),如身份证明原件丢失,则需提供临时身份证。外籍考生用护照报考;军队及武警部队考生可用军官证、士兵证报考。(户口本、暂住证等不作为医师资格考试身份证明的依据);
4、毕业证书原件(外省院校学历考生还需提交: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以研究生学历报考还需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只邮寄内芯,不要邮寄外壳。*如毕业证明原件丢失,则需提供《毕业证明书》;
请注意:必须为毕业证书,不是学位证书!
5、试用期合格证明:打印《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附件5,须由试用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点击图片查看清晰大图:
*“证件有效期”见身份证背面,“试用机构”信息参照《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填写。
*试用起止时间说明:
1.要求2021年2月前试用满一年,或多家单位累计达到一年;
2.非应届毕业生,2020年2月至2021年2月期间在一家试用机构试用的,起止时间填写“2020年2月至2021年2月”;
3.如在2020年2月至2021年2月期间在多家单位试用,请每家单位各提供一份考核证明及其他单位材料(第4—6条材料),起止时间按实际情况填写,累计相加后应为2020年2月至2021年2月;
4.应届毕业生,在2020年6月(7月)毕业的,请填写“2020年6月(7月)至2021年2月”。
6、试用单位医疗机构许可证正本(或副本)复印件1份,并加盖公章(部队卫生队无此证则无需准备);
7、带教老师《医师执业证书》复印件(照片页、个人信息页及变更记录信息需全部复印)。
8、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供《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
9、现役军人因部队纪律无法外出的,需提供团级以上卫生部门盖章的审核证明(下载方式见文末),并随其他材料一同邮寄审核;
另外,以应届研究生身份报考的还需提供:
①《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加盖所在院校公章;
②研究生院开具的《当年毕业研究生证明》加盖所在院校公章;
③《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
④本科《毕业实习手册》。
国外学历还需提供由国家教育部开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复印件
原文地址:https://mp.weixin.qq.com/s/vVOMsu_WYqCzQs-ikvx74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