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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卫计委医师资格证书补换证流程(医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

来源 :江西卫计委 2017-10-12

江西卫计委医师资格证书补换证流程(医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

省卫生计生委“办事指南类"服务事项信息要素表
填写处室(单位):医政医管处  
       
事项序号 360000WJ-FW-03 事项主题 医疗卫生
事项名称 医师资格证书补换证(医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
服务对象 公民
受理条件 1.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合格,取得江西省卫生计生委颁发的《医师资格证书》;
2.《医师资格证书》遗失、损坏,需要补换证的。
申请材料 1.《医师资格证书遗失补办申请审核表》;
2.声明作废报刊原件;(省级公开发行报刊上刊登原证书的遗失作废启事,登报时注明姓名、遗失证件名称、证书编号);
3.所在单位证明;
4.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证书上显示的该毕业证)
6.医师资格证书复印件;(如无,可提供考试合格相关材料)
7.小二寸彩色白底近照两张。
办理流程(流程图) 申请人提供材料→所在单位审核→当地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审核→当地设区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审核→省医学考试中心受理、审核→医政医管处审核 →委分管领导审批 →省医学考试中心制证→发证
收费依据和标准
办理依据 1.《执业医师法》第八条:医师资格考试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实施。
第十二条:医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
2.《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卫生部令第4号)第三十三条:考试成绩合格的,授予执业医师资格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卫生部统一印制的《医师资格证书》。
3.《关于妥善解决医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卫人发〔2003〕316号)
办理时限 30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 省医学考试中心
联系电话 0791-86250735
公开方式  
可在线办理时间  
备注 认定取得的医师资格证书由委人事处负责
注:1、事项主题事项主题包括就医保健、医疗卫生、计划生育等;2、服务对象:公民或企事业单位;3、办理依据:该项服务事项的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条款等;4、可在线办理时间:该项服务事项未来是否可以实现网上办理,如果可以则可以办理时间(如:周一-周五8::0-17:00);5、备注:该服务事项是否有简化优化办事环节、流程、缩减时间、简化材料的情形。若有则简要概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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