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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公卫执业医师_卫生毒理学章节考点:第十单元外来化合物的危险度评定及毒理学安全性评价程序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6-11-15

  第二节 外来化合物危险度评定

  一、基本概念

  毒理学是研究外来化合物对生活机体的损害作用及其机理的一门科学,对所接触的外来化合物进行安全性评价是毒理学的一项重要任务。

  外来化合物进行毒理学评价主要包括两部分内容。首先是在不同接触条件下,确定外来化合物对各种生物系统的毒性;然后是对人群在一定条件下接触该化学物的安全性或危险度进行评定。

  外来化合物的毒性是指其自身具有的能导致机体损伤的能力。但如果接触的量低于一定水平,对机体可以不引起损害或不能观察到明显的损害作用。

  外来化合物的安全性在理论上是指无危险或危险度极低,达到可以忽略的程度。但由于实验条件的限制和多种因素的影响,在毒理学安全性评定的实际工作中,不可能精确确定绝对安全的接触剂量。一般所指安全量是指在一定接触剂量和接触方式下,不致造成损害的剂量。

  危险度是指从事某项活动而造成机体损伤、产生疾病或死亡的概率。

  外来化合物的危险度是指化学物在一定接触条件下,对人体造成损害可能性的定量估计。此种可能性可以化学物对机体或人群造成损害程度,即发病率或死亡率进行定量地表示。

  二、危险度的评定

  外来化合物危险度评定是以定量的概念,在人类接触环境危害因素后,对健康的潜在损害的程度进行估测或鉴定。危险度评定是对各种环境有害因素进行管理的重要依据,具有客观性、能定量及有预测性的特点。

  危险度评定的内容包括四个部分:即明确外来化合物对机体损害作用的存在与否、定量评定接触剂量与损害程度关系、确定人类实际接触量和接触情况及在此接触情况下对人群危险度的估计。

  1. 外来化合物对机体损害作用的评定

  主要是从定性角度确定外来化合物是否可能对人类健康造成损害以及损害程度,并对损害表现的性质作出确定。确定损害作用的主要依据是通过动物毒性试验和有关人群流行病学调查的资料。

  通过是否具有损害作用的确定,可以初步确定一种外来化合物对人体造成损害的可能性、损害具体表现,以及此种损害作用的性质及特点。

  2. 接触剂量与损害程度关系的确定

  是从定量角度确定机体可能接触外来化合物的剂量与机体损害程度的关系。主要是利用外来化合物剂量—反应(效应)关系,进行评定,这是危险度评定中的重要部分。

  通过剂量—反应(效应)关系的确定,主要是可以对在与人类可能接触的剂量下,人类可能受到损害的程度作出定量的估计。利用所求出的剂量—反应(效应)关系,可以掌握剂量—反应(效应)关系曲线的特点,是否存在阈剂量以及有关阈剂量的各种情况。

  确定人类危险度中外来化合物剂量—反应(效应)关系的主要依据是在参照类似人类可能接触情况下进行动物毒性试验和有关人群流行病学调查的资料。人群流行病学调查资料较为可信,可直接运用于人群危险度的确定;动物毒性试验资料则必须进行外推处理,才能推论于人类。外推的方法多利用适当的数学模型。

  3. 人类实际接触量和接触情况的确定

  在明确一种外来化合物对人体可能具有损害作用及其剂量—反应(效应)关系之后,必须进一步确定人类实际接触的剂量以及实际接触情况。为此应首先对人类实际接触此种化合物的总量进行测定与估算。人类实际接触量主要决定于此种化合物进入人类生活环境和生产环境的来源和数量,再根据化合物的理化性质进行估算。再有,还必须分别测定空气、水体、土壤和食物中此种化合物的含量,了解其在环境中分布的情况,有助于对人类实际接触量进行较精确估算。此外,还必须掌握全体人群的实际接触情况(包括可能接触的范围,可能受到损害的人数和程度)以及人群中各种不同群体的实际接触情况。例如职业性接触人群、日常生活接触人群、高度接触人群、老幼病弱等易感人群等的接触情况。

  接触情况中包括剂量、频度(即多次接触的时间间隔)和接触的持续时间等。根据这些资料,才能全面掌握人类实际接触情况与剂量,才能对危险度作出较为准确的估计。

  4. 对外来化合物危险度的估计

  通过外来化合物对人体的损害作用及其剂量—反应(效应)关系和人类实际接触量与范围确定后,即可以上述各种参数为根据,对外来化合物的危险度,即外来化合物对人群健康损害的程度作出估计。在外来化合物危险度中应包括对接触人群总体的危险度和个体危险度。可以人群对此种外来化合物损害作用的反应率或死亡率表示,例如氯乙烯致癌作用危险度为死亡率增加41/100000,以死亡率表示的每日吸烟10支的危险度为1/400。

  三、危险度评定在管理毒理学中的应用

  危险度评定是对有毒化学品进行卫生管理的主要依据。在管理毒理学实际工作中,经常需要作出政策性的决定,而政策的决定主要根据危险度进行利弊权衡分析。例如,一种农药的生产使用,其有利方面是可以杀灭某些病虫害,使农作物增产;在弊的方面可由于农药的使用造成对环境的污染,引起中毒或使有关人群发病率增加。对某项政策的决定,必须权衡利害,综合考虑工农业生产需要、环境质量的保护和人民健康的保障等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以及卫生效益全面分析考虑,或利多弊少或利少弊多。如果使用一种农药可使农作物大量增产,虽有一定危险度,但不过高,即可认为利大于弊;反之,一种农药虽有杀虫效果,但不甚明显,危险度又较高,又有其它农药可以代替,则为弊大于利。据此可以决定取舍。但在实际工作中还有许多较为复杂的问题,故利和弊的权衡较为复杂,存在一定难度,并非都是如此简单明确。

  外来化合物的危险度评定还可为有关卫生标准的制订提供主要依据。例如某种外来化合物在空气、水、食物中最高容许量等。通过危险度的评定还可以对环境保护和环境污染治理效果进行比较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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