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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公共卫生执业医师卫生统计学系统备考:第六章第二节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6-03-16

  (4)标准对照

  用现有标准方法或常规方法做对照。这是临床试验最常用的对照方法。因为很多情况下不给病人任何治疗是不符合医德的。在临床试验中,标准对照适用于已知有肯定治疗方法的疾病。如抗结核的新药试验,可以用链酶素或异烟肼为对照,而不以疗养或一般对症药物作对照。以一种低疗效的方法作对照来提高试验的疗效是毫无意义的,甚至是有害的。

  (5)历史对照

  以过去的研究结果作对照。例如,新疗法与以往未接受过该疗法的同类病人的结果比较,或与以往的标准疗法相比较。

  这是一种非随机的和非同期的对照,容易产生偏倚。因为疾病自然病程会随时间而变化;医生的收治病人标准、诊断标准和治疗方法和水平也因时间而变化,从而使今昔两组病例的病情特点和预后因素失去可变性。因此,临床疗效评定一般不宜使用。

  (6)自身对照

  对照和实验在同一受试对象进行。如以病人用药前后的血压值作对比。此对照简单易行,在临床试验中广泛应用。但其有两个缺陷:一是实验中总是把处理前作为对照,这不符合随机分配原则;二是实验前后某些环境因素或自身因素发生了改变,可能影响实验结果。

  (7)相互对照

  不设单独的对照组,几种处理(或水平)互为对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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