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州2020年执业医师考试医学综合笔试期间疫情防控须知
来源 :黔东南州卫健委 2020-08-08
中2020年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笔试将于8月21-23日举行。为贯彻落实好省卫生健康委下发的关于印发《贵州省2020年卫生类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卫生健康行业职业技能鉴定考试新冠肺炎防疫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现结合我州实际特补充通知如下:
一、对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返黔考生,持有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或能够出示包含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健康通行码“绿码”,在体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参加考试。
二、考生所在单位承担考生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监管、指导责任,督促考生每天进行健康监测,落实考前防护,确保安全赴考。
三、各县(市)卫生健康局和考生所在单位,加强疫情防控宣传教育,向考生发放《考生防疫须知》(附件1)和《考生防疫防控承诺书》(附件2)。
四、考试期间,考生需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和考生防疫防控承诺书(附件2);对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返黔考生,持有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或能够出示包含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健康通行码“绿码”;考生防疫防控承诺书每个单元都需要准备,考生考几个单元就需要准备几份。并扫描“大数据行程卡”和“贵州健康码(显示为绿色)”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未带齐承诺书及相关证件的考生不允许进入考场。
五、考生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患者、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已治愈未超过14天的病例、不能排除感染可能的发热患者,不得参加考试。
附件1考生防疫须知
各位考生:
为有效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利益,现就落实2020年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笔试期间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告知如下:
一、考生是落实疫情防控工作的主体,承担考试期间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要求。
二、考生考前14天有境外、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原则上不参加考试;对隐瞒接触史和旅居史、病情或拒不执行疫情防控措施,引起不良后果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对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返黔考生,持有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或能够出示包含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健康通行码“绿码”,并在体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参加考试。
四、考生自备口罩等防护用品,考试期间全程佩戴口罩,保持间隔为1米以上的安全距离。
五、考生尽量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出行,如乘坐公共交通要做好防护和消毒。
六、考试期间,考生亲朋、好友一律不得进入考场。
七、进入考场前,所有考生必须配合进行体温检测,扫描“大数据行程卡”和“贵州健康码”,提供身份证、准考证及考生防疫防控承诺书相关证明。体温检测异常的考生,须听从驻点医务人员安排。
八、考生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患者、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已治愈未超过14天的病例、不能排除感染可能的发热患者,不得参加考试。
附件2考生防疫防控承诺书
为有效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确保黔东南考点2020年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笔试顺利进行,现就落实防控工作要求本人承诺如下:
一、我将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的各项要求,承担考试期间疫情防控责任。
二、近14天内,我未被诊断或确认为新冠肺炎患者、无症状感染者、疑似患者、密切接触者;未与确诊的新冠肺炎患者、疑似患者、密切接触者、发热患者等接触;没有出现发烧、咳嗽、胸闷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症状;无境外、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
三、考前及考试期间,我将自觉做好个人防护,坚持日常健康监测,主动向工作单位申报个人健康状况。
四、自备口罩等防护用品参加考试,考试期间全程佩戴口罩,与他人保持间隔为1米以上的安全距离。
五、进入考场前,认真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检测,提交“贵州健康码”、身份证、准考证及考生防疫防控承诺书相关证明。如发现体温检测异常,将听从驻点医务人员安排。
六、对未在考前提供考生防疫防控承诺书等相关证明而影响个人考试的,后果由本人负责。
我保证以上承诺事项真实,如有隐瞒自愿承担法律责任。
姓名(承诺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工作单位:
2020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