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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南方医科大学2020年执业医师报名备案通知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9-10-25

  广东南方医科大学2020年医师资格考试备案通知

  各附属医院、有关学院:

  根据广东省卫计委《关于做好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备案工作的通知》(粤卫办函〔2017〕37号)有关规定,结合广州市各区考点政策及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我校在读研究生2020年医师资格考试备案工作通知如下:

  一、备案说明

  1.2020年医师资格考试正式报名尚未确定,要报名考试的考生需在2019年10-11月进行备案,不进行备案将无法成功报名。

  2.医师资格考试分临床、口腔、公卫、中医等类别,报考相应类别的医师资格,应当具备与其相一致的医学学历。报名资格及学历要求按《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执行。(注:2015年1月1日以后入学的学术学位研究生,其研究生学历不作为报考各类别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

  3.如有疑问,请以班级、年级或专业为单位统一收集问题后再进行咨询,尽量避免单独咨询。

  二、备案对象

  1.以下同学需要进行备案:我校在读研究生,如本科学历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的要求,打算在2020年报名医师资格考试,在2019年8月31日前进入目前所在实习单位,至2020年8月31日前有满1年试用时间的,均需要备案。

  2.以下同学不需要备案:

  (1)研究生院在外点实习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如无法通过所在实地医院在当地报名,正式报名时需回大学以应届毕业生身份进行报名的,不需要备案。

  (2)港、澳、台及外籍研究生,已在2019年9月向学校申请办理“三联单”的,免予备案。“三联单”可作为备案的材料,正式报名的时候使用第一联作为备案的证明,目前“三联单”尚未办理完成。

  (3)参加过2019年医师资格考试但没有通过的,并且仍在原试用单位及原试用岗位试用,且拟于2020年继续在当地原试用单位报名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考生,可以持2019年医师资格考试技能考试或医学综合考试的准考证作为报名材料之一,免予备案。

  三、备案地点

  出于执业医师报名时所提交的各种材料需前后一致,以及广州市实行分区备案的现实情况。拟进行备案的同学,请根据自己所在的实习医院在当地进行备案。

  在南方医院实习的同学,请跟随南方医院在白云区备案,明年正式报名时,跟随南方医院在白云区报名。

  在珠江医院实习的同学,请跟随珠江医院在海珠区备案,明年正式报名时,跟随珠江医院在海珠区报名。

  在第三附属医院实习的同学,请跟随第三附属医院在天河区备案,明年正式报名时,跟随第三附属医院在天河区报名。

  在中西医结合医院实习的同学,请跟随中西医结合医院在海珠区备案,明年正式报名时,跟随中西医结合医院在海珠区报名。

  在第五附属医院实习的同学,请跟随第五附属医院在从化区备案,明年正式报名时,跟随第五附属医院在从化区报名。

  在口腔医院实习的同学,请跟随口腔医院在海珠区备案,明年正式报名时,跟随口腔医院在海珠区报名。

  在皮肤病医院实习的同学,请跟随皮肤病医院在越秀区备案,明年正式报名时,跟随皮肤病医院在越秀区报名。

  八年制临床专业的同学,参照上述说明进行备案。

  深圳医院、深圳口腔医院、顺德医院、南海医院的同学请根据当地通知要求执行。

  研究生院在广州市以内的非直属附属医院实习的同学(如省医、广总等),请根据医院要求备案;在广州市以外的非直属附属医院的实习同学,请咨询所在实习单位是否同意在当地报名以及当地是否有备案要求。

  公卫学院在各预防保健机构(如疾控、卫监、血液中心、医院预防保健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该机构需为导师工作单位或与大学有科研合作的单位)实习的同学,请按照实习单位当地政策跟随所在实习机构在当地考点进行备案,自行寻找挂靠单位的,学校不予承认。

  四、备案截止日期

  按照各地考点通知执行,广州市白云区截止日期为2019年11月15日

  五、备案流程

  拟备案的考生以班级、年级或专业为单位,填写《广东省医师资格考试报名人员试用备案汇总表》,并对自己填写的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各附属医院负责汇总和审核,在截止日期前将《广东省医师资格考试报名人员试用备案汇总表》纸质版原件一式两份(加盖机构公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及“此件与原件相符”印章)及电子版(格式为Excel表)一并报送至各区主管部门,具体要求按各区考点具体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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