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执业医师考试费收费标准调整通知
来源 :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05-06
中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甘肃省财政厅
关于调整医师资格等考试费收费标准的复函
省卫生健康委:
你委《关于申请调整医师资格类考试收费标准的函》(甘卫人函〔2020〕726号)收悉。经研究,现就调整医师资格等考试费收费标准复函如下。
一、收费标准
(一)医师资格考试费收费标准。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考试费(笔试)收费标准为240元/人次,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考试费(笔试)收费标准为120元/人次,医师资格考试实践技能考试费(中、西医类)收费标准为270元/人次。
(二)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费收费标准。初、中级资格考试费收费标准为50元/科,高级资格考试费收费标准为60元/科。
(三)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费收费标准。专业实务考试、实践能力考试费收费标准59元/科。
(四)卫生行业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考试费收费标准。卫生行业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考试费执行原标准为111元/人次。
二、有关要求
(一)考务费收费标准按照《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医师资格等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甘发改价格〔2020〕433号)执行。
(二)考试费收费已包含组织报名、资格审核、考务培训、考场(地)租赁、监考阅卷、证书发放等所有费用,报名考试过程中不得另行向考生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三)收费单位要严格按照上述标准收费,按规定建立健全收费台账制度,公示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于每年5月底前向省级价格、财政主管部门报送年度收费情况表。收费收入通过甘肃省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管理系统上缴财政,自觉接受相关部门监督检查。
本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到期后,视情况另行调整批复。
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甘肃省财政厅
2021年2月9日
原文地址:http://fzgg.gansu.gov.cn/contents/4786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