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景山区2021年执业医师考试报名资格审核通知
来源 :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01-20
中关于2021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审核的通知
为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审核工作,减少人员聚集所带来的感染风险,根据全市统一部署,2021年石景山考点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改为网上审核,现役军人和部队文职人员考生仍需现场审核。
一、网上和现场审核材料:
1.身份证明;
2.学历证(除传统医学师承或确有专长考生);
3.学位证书(本科及以上学历必传);
4.学历证明材料,非大陆学历考生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认证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本科学历为符合报考条件的专升本考生,还须提交专科毕业证书等。
5.学生证,在校研究生或应届(2021年毕业)研究生须上传学生证和研究生学历学位证明(见附件1);
6.试用期考核证明;
7.试用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除试用机构为军队医疗机构);
8.带教老师执业证书复印件;
9.所有考生(除军队现役、在校研究生、港澳台、外籍)均须上传与试用机构一致的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凭证;
10.其他(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
⑴ 台港澳居民及外籍人员参加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实习申请表;
⑵ 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和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助理升执业必传);
⑶ 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助理升执业必传,见附件2)。
⑷ 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见附件3)。
⑸ 《医师资格考试短线医学加试考试考生报名资格申请审核表》(申请加试必传,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且符合报考执业医师条件的考生,注册执业范围须为院前急救、儿科,见附件4)。
⑹ 住院医师、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证书材料。
⑺ 师承或确有专长证明材料(传统医学师承或确有专长考生必传)。
⑻ 以学术学位研究生学历(2014年12月31日以前入学的)报考的考生还须提交相当于大学本科1年的临床或公共卫生毕业实习证明(毕业院校附属医院及研究生管理部门双盖章)。
⑼ 长学制学生在学期间没有本科毕业证的考生须上传传研究生院或院校主管部门统一开具的本科学历证明及相当于大学本科1年的临床或公共卫生毕业实习证明(毕业院校附属医院及研究生管理部门双盖章)。
注:以上材料请考生根据自身学历、工作经历等情况如实上传,并非所有材料都需要。如因考生未将必要材料上传而导致审核未合格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网上审核通过的考生,请于3月底前提交与网上报名同版小二寸照片2张,寄至石景山区体育场南路6号院1号楼410室(电话:59904808)。
二、现场审核时间:2021年2月2日-5日(上午9:00-11:30)
三、现场审核地点:石景山区体育场南路6号院1号楼410室
现役军人和部队文职人员考生资格审核所提交材料,如无特殊说明的与地方考生一致;现役军人考生还须提交团级以上政治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因疫情防控的需要,本次只接收单位集体审核,不单独接收考生个人。
附件:1、在读研究生证明
石景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1月20日
原文地址:http://www.bjsjs.gov.cn/gongkai/zwgkpd/tzgg_1933/tz_1936/202101/t20210120_3659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