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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房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2021年执业医师报名资格审核通知

来源 :北京市房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01-19

北京市房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2021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

  辖区各医疗机构和考生:

  为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审核工作,减少人员聚集所带来的感染风险,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2020年第3号公告》和北京市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北京考区关于2021年度医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京卫人交字〔2021〕1号)文件精神,2021年北京房山考点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改为网上审核,现役军人和部队文职人员考生仍需现场审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网上报名和审核时间:

  (一)考生网上报名时间: 2021年1月6日至2021年1月21日24时。

  (二)考点网上审核时间: 2021年1月25日至2021年2月8日。

  (三)现役军人和部队文职人员现场审核时间:2021年2月1日(上午 9:00—11:30,下午13:30—16:30)

  审核地点:北京市房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医政科339房间(北京市房山区良乡白杨东路1号)

  二、审核需要提交的材料

  (一)《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该表中“工作单位名称”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二)有效身份证明。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有效期内)包括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身份证(港、澳、台考生)、护照(外籍考生)。请上传与报名相一致的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照片及本人手持身份证内容一面照片,人像与证件内容应清晰可辨。

  (三)考生在网上报名时上传个人近6个月内的二寸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白底证件照片,并提交2张小二寸白底证件照(与网上报名同版,照片背后写好单位和姓名)。

  (四)毕业证书(非大陆学历考生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本科学历为专升本的考生,同时提交本科与专科毕业证书。毕业证丢失无法上传的,可以提供由原学校补办教育部统一制式的“毕业证明书”,其他证明无效。

  (五)考生试用机构出具1年以上的《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试用机构涉及多个单位的,须多个单位同时开据证明,每单位1份),并上传带教老师执业证书。

  (六)试用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军队医疗机构除外)。请上传与报名相一致的试用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包含信息页、诊疗科目页,有变更信息的提交变更信息页。如有许可证上的信息与报名信息不完全一致的,将直接被判定为审核不合格。

  (七)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且符合报考执业医师资格条件的考生,还须提交执业助理医师《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如在执业注册过程中有变更记录,导致注册时间不满足报考年限的,须提供首次执业注册证明。

  (八)军队现役考生须提交居民身份证和军队相关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同时出具团级以上政治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九)以当年毕业的研究生学历报考的考生,需要同时提交《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及《在读研究生证明》。

  (十)参加短线医学加试的考生须提交《医师资格考试短线医学加试考试考生报名资格申请审核表》(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参加短线加试的考生,注册执业范围须为院前急救、儿科)。

  (十一)考生(除军队现役、在校研究生、港澳台、外籍考生)均须提供与试用机构一致的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凭证原件。

  (十二)2021年继续开展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和考试与常规医师资格考试一并进行,考务要求一致,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厅关于开展2016年乡村医生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16〕226号)执行。

  三、其他要求及说明

  (一)考生登录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官网(国家医学考试网)考生服务系统,按照《考生操作指南》(附件1)步骤,按要求上传相关报名资料,资料上传提交后无法修改,逾期未上传资料的考生视为放弃报名。考生需在系统内对上传资料的真实性进行承诺。

  (二)考点工作人员将于1月25日—2月8日进行网上审核,对考生报考信息的正确性及上传资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同时根据《执业医师法》、《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等规定开展资格审核。请考生及时查看个人审核状态,或关注系统内消息通知(见附件1,图14)。如果报名信息有问题,请考生及时电话联系考点工作人员进行信息修改;如果上传资料有问题,请考生按要求重新上传资料;如果报名信息及上传资料均无问题,考点审核通过后,将进行考区复审。

  (三)对审核中发现“利用伪造证件、证明及其他虚假材料报名的”,按照《医师资格考试违纪违规处理规定(2014版)》,做出“当年考试成绩无效,在2年内不得报考医师资格”的处理;对于“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第二十五款,做出“处拘役或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的处理,并按照《医师资格考试违纪违规处理规定(2014版)》,做出“当年考试成绩无效,终身不得报考医师资格”的处理。

  (四)凡2020年在国家实践技能考试基地参加实践技能考试,成绩合格但未通过当年医学综合考试的考生,2021年必须完成网上报名、资格审核、医学综合考试缴费后,方可在北京考区直接参加医学综合考试。北京考区除乡医专业外其他专业均为国家 级技能考试基地,即乡医专业考生技能成绩仅当年有效(即2020年乡医专业考生技能考试通过但理论考试未通过的,2021年仍须参加技能考试)。

  (五)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相关规定、实践技能和综合笔试考试信息、准考证打印及成绩查询可登陆国家医学考试网网站查询。实践技能考试不合格的考生不能参加综合笔试。

  (六)请各医疗机构派专人统一收集本单位考生《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和2张小二寸白底证件照(与网上报名同版,照片背面写明单位和姓名),于1月25日前提交至区卫生健康委医政科339房间。

  四、缴费

  审核通过后,请于规定期限内在网上缴费,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考试(技能考试通过后还需要二次网上缴费)。

  五、注意事项:

  (一)考点不再受理医师补报名。

  (二)考生信息一经确认,不得更改。国家医考中心不再受理2017年及以后考生因个人填报信息错误申请的信息修改。

  (三)关于网上支付的任何问题,考生可拨打易宝支付热线电话,或登录易宝支付选择在线客服。

  (四)考点咨询电话:89361141

  附件:1、考生服务系统操作指南

  2、2021年度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提交材料说明

  北京市房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1月14日

  原文地址:http://www.bjfsh.gov.cn/zwgk/wjw/fgwj_1621/qtwj_1627/202101/t20210115_4001306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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