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2020年医师现场信息审核确认工作流程及要求
来源 :北京卫生人才网 2020-05-13
中考生在网上报名成功后,需到现场进行信息确认及资格初审,并根据不同报名条件提交以下材料:
1.《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该表中“工作单位名称”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2.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有效期内)包括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警官证、文职干部证、士兵证、军队学员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台居民身份证(港、澳、台考生)、护照(外籍考生)。
3.考生在网上报名时上传个人jpg格式近6个月内的二寸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白底照片(该照片同时用于《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的制证,不得更换),现场确认时需交2张二寸同底版照片。
4.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非大陆学历考生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本科学历为专升本的考生,同时提交本科与专科毕业证书)。
5.考生试用机构出具的1年以上的《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试用机构涉及多个单位的,须多个单位同时开据证明,每个单位1份)。
6.试用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军队医疗机构除外)。
7.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且符合报考执业医师条件的考生,还须提交执业助理医师《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如在执业注册过程中有变更记录,导致注册时间不满足报考年限的,须提供首次执业注册证明。
8.军队现役考生须提交居民身份证和军队相关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同时出具团级以上政治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9.以2020年毕业的研究生学历报考的考生,同时提交《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及《在读研究生证明》。
10.参加短线医学加试的考生须提交《医师资格考试短线医学加试考试考生报名资格申请审核表》(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且符合报考执业医师条件的考生,注册执业范围须为院前急救、儿科)。
11.考生(除军队现役、在校研究生、港澳台、外籍考生)均须提供与试用机构一致的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凭证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