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山区2020执业医师报名现场确认审核时间和地点
来源 :北京市房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05-09
中一、报名信息管理工作
(一)报名方式和现场确认时间、地点:
1、报名方式:
全部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考生网上报名完成后,需到试用机构所在区县考点进行现场审核确认。(如未现场审核确认,网上报名无效)。在系统中直接打印《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以下简称“通知单”),现场资格审核时打印《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考生核对申请表信息无误后签字确认,信息一经确认一律不得更改。从2017年起国家医考中心将不再受理因考生信息填报错误导致的合格人员信息修改。
2、现场确认时间:
2020年5月11日至2020年5月15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4:30。
序号 | 日 期 | 单位名称 |
1 | 2020年5月11日 | 区二三级医院 各乡镇卫生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2 |
2020年5月12日 |
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恭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北京市房山区中小学卫生保健所 北京市房山区矿机医院 北京市房山区桥梁厂医院 北京京煤集团总医院大安山医院 北京京煤集团总医院万佛堂医院 北京中科西苑医院 北京博爱中西医结合医院 北京北亚骨科医院 北京中能建医院 北京首儿窦店儿童医院 |
3 | 2020年5月13日 | 北京仁德医院 北京广阳博海医院 北京金海中医医院 北京汇林医院 北京瑞慈口腔医院 北京汇海中医医院 北京市房山区鹏园医院 北京市房山区上华中西医结合医院 |
4 | 2020年5月14日 | 其它医疗机构 |
5 | 2020年5月15日 | 其它医疗机构 |
3、现场确认地点:
北京市房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医政科(房山区良乡白杨东路1号)
房山考点的考生请将现场审核材料交到所报医疗机构,由医疗机构专人负责收取考生材料并根据下列规定时间,到区卫生健康委医政科339房间进行现场审核确认。
(二)考生须将以下现场确认资料交到所报医疗机构(所需复印件一律用A4纸打印):
1、《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该表中“工作单位名称”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2、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有效期内)包括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警官证、文职干部证、士兵证、军队学员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台居民身份证(港、澳、台考生)、护照(外籍考生)。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非大陆学历考生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本科学历为专升本的考生,同时提交本科与专科毕业证书)。
4、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试用机构涉及多个单位的,须多个单位同时开据证明,每个单位1份)。
5、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且符合报考执业医师条件的考生,还须提交执业助理医师《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考生报名时上传个人.jpg格式近6个月内的2寸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白底照(该照片同时用于《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的制证,不得更换),且现场确认时需交两张二寸同底版照片,照片背后写好单位和姓名。
7、试用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军队医疗机构除外)。
8、外省市中专学历需要提交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办学的批件复印件。
9、军队现役考生须提交居民身份证和军队相关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同时出具团级以上政治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10、执业地点在村卫生室及一级以下医疗机构的需要提供指导老师的《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11、以2020年毕业的研究生学历报考的考生,同时提交《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及《在读研究生证明》。
12、参加短线医学加试的考生须提交《医师资格考试短线医学加试考试考生报名资格申请审核表》(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且符合报考执业医师条件的考生,注册执业范围须为院前急救、儿科)。
13、2020年继续开展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和考试与常规医师资格考试一并进行,考务要求一致,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厅关于开展2016年乡村医生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16〕226号)执行。
14、考生(除军队现役、在校研究生、港澳台、外籍考生)均须提供与试用机构一致的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凭证原件。
二、缴费
根据北京市物价部门核定的考试收费标准收取考务费用,考生于现场审核通过后按时在网上支付缴纳考试费,逾期未缴费的考生视为报名无效(技能考试通过后还需要二次网上缴费)。
三、其他说明
(一)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相关规定、实践技能和综合笔试考试信息、准考证打印及成绩查询可登录登陆国家医学考试网:网站查询。实践技能考试不合格的考生不能参加综合笔试。
(二)进行现场审核人员须佩戴口罩,主动提供“北京健康宝”健康信息并接受体温检测。健康异常者不得入内。
北京市房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5月8日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