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医师

导航

丰台卫计委补办医师执业证书办理须知

来源 :丰台卫计委 2017-09-26

  提示:先登录网址http://www.cndocsys.cnhttp://www .医师系统.cn ,医师在系统成功注册并激活后,打印补办《医师执业证书》申请表

  补办医师执业证书办理须知

  一、依据

  《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

  二、受理范围

  已取得临床、口腔、公共卫生、中医类别执业医师资格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医师,拟补办《医师执业证书》。

  三、需提交材料

  (一)补办《医师执业证书》申请表;

  (二)《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三)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四)个人书面申请;

  (五)单位证明;(补办中医医师执业证书,无需提交此证明)

  (六)《医师执业证书》遗失的,应提交1个月内《北京日报》或《北京晚报》等北京市辖区内的报社刊登出的丢失公告原件及复印件1份;

  (七)《医师执业证书》损坏的,应将损坏的《医师执业证书》交回原发证部门;

  (八)近期小二寸正面白底免冠彩色照片1张;

  (九)申请人如委托代理人提出补办申请,应填写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四、申请材料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申请人如实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二)申请材料应用黑色或蓝色钢笔、签字笔填写或打印,各项材料内容须完整、清楚,不得空项(见示范文本)。申请材料应使用A4纸张打印或复印。

  (三)复印件应在材料上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字样、申请人签字及签字的日期。

  (四)身份证指居民身份证或港澳、台永久居民身份证,申请人身份证正反面应复印在同一页。

  (五)申请人凭《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接收凭证》领取审批结果,若“凭证”丢失,申请人须带身份证及聘用机构开据的证明信领取审批结果。

  (六)申请人如委托代理人领取办理结果应填写《授权委托书》并提交委托人、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五、其他

  咨询电话:12320

  办理机构:北京市丰台区卫生计生委办证大厅

  办理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菜户营东街乙360号菜户营立交桥西南角丰台区企业服务大厅。

  乘车路线:可乘坐800、819 、102、458、122、49、351、937路在菜户营站下车即到。

  办理电话:63394467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四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

  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30

  网址:http://www.bjhb.gov.cn(北京卫生信息网)中点击“许可大厅”或直接上http://www.bjchfp.gov.cn/(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行政许可大厅)网页查找相应办理事项。

  附件下载

  附件下载

  附件下载

分享到

您可能感兴趣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