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口腔执业医师考试《口腔颌面外科学》章节要点:第三单元牙及牙槽外科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6-12-05
中第八节 植牙术
一、植牙术的分类
植牙术是恢复咀嚼、语音功能与面容的有效方法,包括牙再植、牙移植和牙种植三类。
牙再植术,又分为即刻再植与延期再植;牙移植有自体移植和异体移植;牙种植术是指将人工材料制作的牙根种植在牙槽内的手术。
二、牙再植术
牙再植术是将因种种原因脱位的牙经处理后,原位植入牙槽窝内。分即刻再植和延期再植两种,后者极少应用。牙再植的适应证有:外伤脱位、牙体缺损小、牙周及尖周无病损的牙;位置不正的、单根扭转牙,如无正畸条件者,也可行再植矫正;误拔的健康牙。再植牙一般以年龄小、牙根尚未发育完全、根尖孔呈喇叭状者效果良好。
牙再植后的愈合有三种方式:牙周膜愈合、骨性愈合、纤维性愈合。
再植牙成功的判断标准,一般认为是:疼痛消失,没有感染,不松动,牙功能正常,牙龈附着正常。X线片示牙根无异常透射影。行使功能达5年以上,即为成功。
第九节 牙种植术
一、牙种植术的概念
牙种植是将人工牙(通常指人工牙根假体)植入牙槽骨内的手术。该植入物称为牙种植体,牙种植体是指为了支持义齿修复的上部结构,用外科手段在上颌或下颌颌骨内或颌骨上植入设计的装置(国际标准化组织,IS0,1984年)。
二、牙种植体的分类
目前牙种植体有四类;骨内种植体、骨膜下种植体、牙内骨内种植体及粘膜内种植体,临床上主要是用骨内种植体。
三、植入材料
医用植入人体的材料,要求对人体要有亲和性及完全性,即组织相容性好,无致癌、致畸形,无变态反应、异物反应等毒副作用。材料还应具有良好的生物稳定性(耐老化),长期在体内能保持原有的物理机械性能,不腐蚀、不降解,有一定强度、弹性,在口腔温度变化范围内体积稳定。
1.金属 目前较常用的金属是钛、钴-铬-钼合金;其次还有不锈钢、锆、钛-镍合金等。
2.陶瓷 常用氧化陶瓷,如单晶及多晶氧化铝、羟基磷灰石陶瓷等。
3.玻璃碳 也称碳素玻璃,强度高,弹性模量与骨相似,化学稳定性好,但倒黑,加工困难。
4.合成树脂 目前高分子聚合物已很少应用。
5.复合材料 以金属材料为核心,表面复合陶瓷等其他材料。如钛-羟基磷灰石复合。
四、骨结合概念
骨结合(osseointegration)即指种植体一骨界面的结合。种植体具有良好的生物相容性,植入后与骨组织紧密贴合,在基本不受力的情况下度过“愈合期”,同时在义齿修复时应保证种植体合理的受力的方向和大小,即形成骨结合。其在骨内的组织反应分到个阶段:
第一阶段:种植体植入后表面被血块包绕,进一步有骨髓内生物高分子吸附,形成适应层。
第二阶段:术后7天~1个月为组织破坏与增生同时发生的修复期。
第三阶段:至术后3个月,种植体周围开始胶原纤维形成,以后形成网状纤维结构,逐步完成骨结合。
骨结合状态的确认:
1.临床检查种植体无松动,用金属杆叩击时发出清脆声音。
2.X线显示种植体与骨组织紧密贴合无透射间隙。
3.组织学显示,成骨细胞的突起包绕附着于种植体表面,骨细胞成熟,界面无结缔组织。
五、适应证和禁忌证
1.适应证病员是否适应种植手术,应根据全身及局部检查确定。
1)上下颌部分或个别缺牙,邻牙不宜作基牙或避免邻牙受损者。
2)磨牙缺失或游离端缺牙的修复。
3)全口缺牙,尤其是下颌骨牙槽严重萎缩者,由于牙槽突形态的改变,传统的义齿修复固位不良者。
4)活动义齿固位差、无功能、粘膜不能耐受者。
5)对义齿的修复要求较高,而常规义齿又无法满足者。
6)种植区应有足够高度及宽度(唇颊,舌腭)的健康骨质。
7)口腔粘膜健康,种植区有足够厚度的附着龈。
8)肿瘤或外伤所致单侧或双侧颌骨缺损,需功能性修复者。
9)耳、鼻、眼一眶内容及颅面缺损的颌面赝复体固位。
2.禁忌证
1)全身情况差或严重系统疾病不能承受手术者。
2)严重糖尿病,血糖过高或已有明显并发症者,因术后易造成感染,故应在糖尿病得到控制时方可手术。
3)口腔内有急、慢性炎症者,如牙龈、粘膜、上颌窦炎症等,应在治愈后手术。
4)口腔或颌骨内有良、恶性肿瘤者。
5)某些骨疾病,如骨质疏松症、骨软化症及骨硬化症等。
6)严重习惯性磨牙症。
7)口腔卫生不良者。
8)精神病患者。
六、种植成功标准
1995年中华口腔医学会杂志社在珠海制定的标准为:
1.功能好。
2.无麻木、疼痛等不适。
3.自我感觉良好。
4.种植体周围X线无透射区;横行骨吸收不超过l/3,种植体不松动。
5.龈炎可控制。
6.无与种植体相关的感染。
7.对邻牙支持组织无损害。
8.美观。
9.咀嚼效率大于70%以上。
10.符合上述要求者5年成功率应达到85%以上;l0年80%以上。
第十节 牙槽外科手术
牙槽外科手术,主要为义齿修复前手术,其他常用手术有口腔上颌窦瘘修补术。
一、牙槽骨修整术
牙槽骨修整术是矫正牙槽突不利于义齿戴入和就位的手术。
牙槽骨修整术的适应证有:拔牙后牙槽骨吸收不全,骨尖、嵴有压痛者,应于拔牙后1个月以上进行修整;义齿基托下方牙槽嵴严重突出者;即刻义齿修复时,应于拔牙后同时修整牙槽嵴,使预成义齿顺利配戴;上下颌间隙过小,上下颌牙槽嵴之间距离过小;上颌或下颌前牙槽明显前突,不利于义齿正常合的建立及容貌美,应适当修整。
二、系带矫正术
唇、颊及舌系带如发生形态、位置及数目异常,影响唇、舌的运动,以致发生哺乳、咀嚼、发音等功能障碍;影响牙齿萌出排列;影响义齿的就位和稳定,常需手术矫正。
三、口腔上颌窦瘘修补术
由于上颌窦发育过大,牙根尖接近窦底,拔牙时可造成上颌窦底穿孔,小者血凝块充填,可自行愈合;大者或上颌窦原有炎症,常发生上颌窦瘘。应及时清除窦腔内残留牙根与异物,待炎症消退后,行口腔上颌窦瘘修补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