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口腔执业医师考试_医学心理学章节复习:第三章心理卫生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6-11-10
中第二节 心理健康的标准
一.健康概念
1948年,世界卫生组织(WHO)把健康定义为“健康乃是一种生理、心理和社会适应都臻于完满的状态,而不仅仅是没有疾病和虚弱的状态”。并提出了10条健康标准:
1. 有充沛的精力,能从容不迫地担负日常工作和生活,而不感到疲劳和紧张;
2. 在这方面积极、勇于承担责任,不论事情大小都不挑剔;
3. 精神饱满,情绪稳定,善于休息,睡眠良好;
4. 能适应外界环境的各种变化,应变能力强;
5. 自我控制能力强,善于排除干扰;
6. 体重得当,身体均匀,站立时,头、肩、臂的位置协调;
7. 眼睛炯炯有神,善于观察,眼睑不发炎;
8. 牙齿清洁,无空洞,无痛感,无出血现象,齿龈颜色正常;
9. 头发有光泽,无头屑;
10.肌肉和皮肤富有弹性,走路轻松匀称。
二.心理健康的标准
1.著名的美国心理学家马斯洛和密特尔曼提出了人的心理是否健康的10条标准:
(1)有足够的自我安全感;
(2)能充分地了解自己,并能对自己的能力作出适度的评价;
(3)生活理想切合实际;
(4)不脱离周围现实环境,与周围环境保持良好的接触;
(5)能保持人格的完整与和谐;
(6)具备从经验中学习的能力;
(7)能保持良好的人际关系;
(8) 能适度地发泄情绪和控制情绪;
(9)在符合集体要求的前提下,能有限度地发挥自己的个性;
(10)在违背社会规范的前提下,能恰当地满足个人基本的需要。
2.判断心理健康的标准,应坚持四个原则:
(1)确定心理健康的标准,是以心理的外部表现即行为表现为客观标准的;
(2)心理健康作为人的一种状态,与不健康的心理与行为表现是有区别;
(3)心理健康的标准是一种理想尺度;
(4)判断一个人心理是否健康必须沿着三个方向加以思考。
3.健康心理的标准:
(1)认知能力发展正常,智力水平处于正常范围内。一般智商达到60以上者属于正常;
(2) 情绪正常、健康;
(3) 意志健康;
(4) 心理与行为的协调与一致;
(5) 具有良好的自我意识及健全的个性;
(6) 人际交往正常,人际关系和谐;
(7)较强的适应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