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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执业药师《中药学综合知识》基础知识:第十三章第一节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6-06-08

  第十三章 中药汤剂的煎煮

  第一节 煎煮程序

  1.煎煮前加冷水浸泡20~30分钟,温度不超过60℃,用水量高出药面3~5厘米;

  2.煎干的药宜加新水重新煮,煎煳了则取饮片重新煮;

  3.煎煮用火应遵循先武火后文火的原则;

  4.一般药一煎20分钟,二煎15分钟;

  5.总煎出量:500~600ml,分2~3次服用;

  6.煎液无霉烂、酸败味,煎出的残渣无硬心,无焦化、煳化。

  ■煎药器具:

  宜用砂锅、耐高温玻璃器皿、不锈钢器皿;

  不宜用铁、铝制品。

  ■煎药的水:

  可以用自来水、甜井水;

  不能用反复煮过的水、保温瓶中的隔夜水、被污染的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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