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执业药师资格考试《中药鉴定学》:第十三章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6-07-08
中第十三章 全草类中药
1.全草类中药:全草类中药又称为草类中药,通常是指可供药用的草本植物的全株或其地上部分。包括:
1、全草:带有根或根茎的全株、带根幼苗(茵陈)、带根全草(细辛)。
2、草本植物的地上部分:带有茎、叶、花、果实。如:薄荷。
3、小灌木幼嫩的枝梢。如:麻黄、西河柳。
4、草本植物地上部分草质茎。如:石斛
2.草质茎的构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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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子叶植物 |
双子叶植物 |
构造 |
初生构造 |
不发达的次生构造 |
表皮 |
一列细胞 |
一列细胞,或其下方分化出薄木栓组织 |
皮层 |
与中柱界限不清楚 |
较清楚,有时具内皮层,或韧皮部外方具数列薄壁细胞。皮层中靠外方的细胞常含有叶绿体(绿皮层) |
维管束 |
有限外韧型,散列于基本组织中。 |
无限外韧型,环列,髓射线较宽。 |
髓 |
不明显 |
明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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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斛 |
薄荷 |
3.麻黄类茎横切面:
表皮有内陷气孔和下皮纤维束
皮层外侧细胞栅状排列,含叶绿体
外韧型维管束单个环列;木质部三角形
髓
4.学的药:石韦、麻黄、金钱草、广藿香、薄荷、穿心莲、茵陈、青蒿、淡竹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