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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执业药师考试药学综合知识教材讲义:处方审核结果分类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6-01-03

  处方审核结果分为合理处方和不合理处方。不合理处方包括不规范处方、用药不适宜处方及超常处方。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判定为不规范处方

  1.处方的前记、正文、后记内容缺项,书写不规范或者字迹难以辨认的;

  2.医师签名、签章不规范或者与签名、签章的留样不一致的;

  3.药师未对处方进行适宜性审核的(处方后记的审核、调配、核对、发药栏目无审核调配药师及核对发药药师签名,或者单人值班调剂未执行双签名规定);

  4.早产儿、新生儿、婴幼儿处方未写明体重或日、月龄的;

  5.化学药、中成药与中药饮片未分别开具处方的;

  6.未使用药品规范名称开具处方的;

  7.药品的剂量、规格、数量、单位等书写不规范或不清楚的;

  8.用法、用量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不清字句的;

  9.处方修改未签名并注明修改日期,或药品超剂量使用未注明原因和再次签名的;

  10.开具处方未写临床诊断或临床诊断书写不全的;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判定为用药不适宜处方

  1.适应证不适宜的;

  2.遴选的药品不适宜的;

  3.药品剂型或给药途径不适宜的;

  4.无正当理由不首选国家基本药物的;

  5.用法、用量不适宜的;

  6.联合用药不适宜的;

  7.重复给药的;

  8.有配伍禁忌或者不良相互作用的;

  9.其他用药不适宜情况的。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判定为超常处方

  1.无适应证用药;

  2.无正当理由开具高价药的;

  3.无正当理由超说明书用药的;

  4.无正当理由为同一患者同时开具2种以上药理作用机制相同药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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