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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执业药师考试药学综合知识教材讲义:处方的性质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6-01-03

  处方具有法律性、技术性和经济性。

  1.法律性 因开具处方或调配处方所造成的医疗差错或事故,医师和药师分别负有相应的法律责任。医师具有诊断权和开具处方权,但无调配处方权;药师具有审核、调配处方权,但无诊断权和开具处方权。

  2.技术性 开具或调配处方者都必须由经过医药院校系统专业学习,并经资格认定的医药卫生技术人员担任。医师对患者做出明确的诊断后,在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下,开具处方。药学技术人员应对处方进行审核,并按医师处方准确、快捷地调配,将药品发给患者应用。表现出开具或调配处方的技术性。

  3.经济性 处方是药品消耗及药品经济收入结账的凭证和原始依据,也是患者在治疗疾病,包括门诊、急诊、住院全过程中用药报销的真实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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