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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2021年执业药师考试疫情防控注意事项补充通知

来源 :四川省人事考试网 2021-09-28

  四川省人事考试中心

  关于四川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期间疫情防控注意事项的补充公告

  为贯彻落实我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最 新要求,根据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9月24日发布的《四川省2021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四版)》,现对我省10月举行的多项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期间疫情防控注意事项补充公告如下:

  对于来自国(境)外地区的考生,应至少提前22天入境,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接受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并于考试当天提供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的考生,应至少提前15天到达考点所在城市,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接受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并于考试当天提供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被判定为密切接触者或者密接的密接的考生,在结束隔离观察后才可以参加考试,并于考试当天提供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其他疫情防控要求仍按原公告执行。

  四川省人事考试中心

  2021年9月27日

  原文地址:http://202.61.89.231/content-46-6480B3F48F06E83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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